中共**区委组织部**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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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0x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部工作实际,就今年上半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济责任审计、民主生活会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深化改革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为目标,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念和竞争意识,更好地发挥好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包头等地先进做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从干部考核的软件和硬件入手,探索建立了“科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首先,按照“紧扣中心、突出重点、细化指标、跟踪考核、科学分析、综合运用”的原则,研究制定了《福山区科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对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方法、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形成了适合计算机运用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其次,与烟台柯兰得公司合作开发了领导干部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该软件主要采用A50光标阅读机采集数据,通过指定算法进行多样化计算分析,并将考核结果以文字、坐标曲线、柱状、饼状等多种方式体现出来,从而达到全面掌握、直观了解干部的目的。该体系的建立,对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建立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的长效机制具有重大的现实和长远意义。目前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前期工作已经就绪,待进一步完善后,在全区推开。
(二)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全面规范完善干部选任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仍然是今年干部工作的重点。上半年,我们通过发放辅导材料、督促自学、组织考试等方式,继续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活动。同时,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落实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情况通报会精神的通知》,集中时间,对我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理顺,并结合公安分局和检察院等单位的干部考察工作,重新研究制定考察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等重要环节,严格执行程序,做到了推荐、讨论、公告、酝酿、上会一步不缺,保证了考察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股级干部的预批备案工作,对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任前公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单位上报时,严格把关,杜绝超职数配备或违反规定任免干部等问题。上半年,先后对起6违反程序规定或超职数配备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
在规范选任程序的同时,加强了各项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等制度,从而建立健全了一套完整规范、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
(三)以激发干部队伍竞争活力为出发点,认真做好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一是成功考选了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上半年,在认真总结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开考选的实施意见,明确标准,规范程序,3月中旬,拿出区政府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团区委副书记四个职位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公开考选。经过宣传发动,138人报名参加,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之后,最终确定了4名人选,公示之后,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二是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镇街挂职锻炼。今年上半年,通过公开考选,从法院、人事局、门楼镇等单位中筛选出4名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安排到镇(街)挂职担任镇长(主任)助理,并由经验丰富的“两委”干部进行“传帮带”,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给公选干部一封信》等方式,加大教育培养和监督力度,促其尽快成熟。三是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镇街培养锻炼。今年选调生工作的突出特点是:选调范围广,筛选把关严,学生质量高。通过参加市人才交流会和随市组到省内高校筛选的方式,从应聘的300多名应届毕业生中,确定了5名选调生。同时,按照《关于加强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选调生培养管理和使用。
(四)加强对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研究,着重健全干部“下”的机制。坚持完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制度,把对干部的评判权交给群众,评议结果不好的,严格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今年,结合全区《科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研究制定了不称职干部的具体认定标准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我们还根据中央“五个法规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探索实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待岗制度,进一步拓宽了干部“下”的渠道。
(五)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在干部监督方面,继续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沟通,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制定下发了《福山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公布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3月31日,召开了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由纪检监察、公检法、组织人事、审计和信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同时,建立了信息资料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通报掌握的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全面了解掌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廉洁从政等方面有无违法违纪情况。
在继续抓好任前公示、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函询、谈话、诫勉等制度的同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意见》,并严格抓好落实,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监督力度,不断规范干部的行为。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方面,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核心,建立督查制度,狠抓监督检查。上半年,专门组织力量,对各镇(街)和区直部门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选拔任用工作是否严格标准和程序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要落实责任到人,切实抓好整改。并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做到“一把手”负总责,既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又搞好对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的监督。
二、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的落实
今年上半年,我们会同工商局的同志,通过查阅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对全区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会同区经贸局有关人员对在我区的企业,尤其是合资、外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组成情况进行了一次排查摸底,并且走访了部分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进一步了解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有无违反从业规定的情况。同时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设立了公开电话,随时接待群众的来访和举报,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检查中,未发现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有违反从业规定的。另外,我们根据上级有关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的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下发通知,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情况进行了一次严格的审查,有力地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上半年的收入申报工作正式进行,目前各单位已按照要求上报了干部收入申报表。
三、继续坚持干部考察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
按照区委制定的《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我们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共对16个区直部门和镇街实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为考察干部的准确性、真实性提供了依据。并且把对“一把手”监督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作为考察各镇、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考察工作的全过程,做到考察方案与审计方案同时研究部署,考察工作与审计工作同步进行,实行统一领导、分头运作,及时召开碰头会,沟通情况,反馈信息,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项制度、外出报告制度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结合领导干部填写“个人收入申报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申报,及时掌握干部个人收入情况。结合干部考察工作,通过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走访其亲戚朋友等方式,掌握干部收受礼品登记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在组织部干部科设立公开电话(6356312),对群众举报和来信反映的有关情况,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一起组织专门人员认真调查核实。抓好外出报告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外出报告登记档案,制定配套的请销假制度,特别是对因私出国的领导干部,在政审过程中按管理权限做到逐级汇报,严格审批。进一步落实好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每年结合年终民主评议,与区纪委一起,在全区领导干部中进行大范围的交叉评议。并将评廉情况作为干部考察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上报告,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一、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深化改革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为目标,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念和竞争意识,更好地发挥好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包头等地先进做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从干部考核的软件和硬件入手,探索建立了“科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首先,按照“紧扣中心、突出重点、细化指标、跟踪考核、科学分析、综合运用”的原则,研究制定了《福山区科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对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方法、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形成了适合计算机运用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其次,与烟台柯兰得公司合作开发了领导干部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该软件主要采用A50光标阅读机采集数据,通过指定算法进行多样化计算分析,并将考核结果以文字、坐标曲线、柱状、饼状等多种方式体现出来,从而达到全面掌握、直观了解干部的目的。该体系的建立,对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建立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的长效机制具有重大的现实和长远意义。目前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前期工作已经就绪,待进一步完善后,在全区推开。
(二)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全面规范完善干部选任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仍然是今年干部工作的重点。上半年,我们通过发放辅导材料、督促自学、组织考试等方式,继续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活动。同时,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落实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情况通报会精神的通知》,集中时间,对我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理顺,并结合公安分局和检察院等单位的干部考察工作,重新研究制定考察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等重要环节,严格执行程序,做到了推荐、讨论、公告、酝酿、上会一步不缺,保证了考察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股级干部的预批备案工作,对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任前公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单位上报时,严格把关,杜绝超职数配备或违反规定任免干部等问题。上半年,先后对起6违反程序规定或超职数配备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
在规范选任程序的同时,加强了各项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等制度,从而建立健全了一套完整规范、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
(三)以激发干部队伍竞争活力为出发点,认真做好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一是成功考选了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上半年,在认真总结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开考选的实施意见,明确标准,规范程序,3月中旬,拿出区政府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团区委副书记四个职位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公开考选。经过宣传发动,138人报名参加,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之后,最终确定了4名人选,公示之后,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二是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镇街挂职锻炼。今年上半年,通过公开考选,从法院、人事局、门楼镇等单位中筛选出4名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安排到镇(街)挂职担任镇长(主任)助理,并由经验丰富的“两委”干部进行“传帮带”,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给公选干部一封信》等方式,加大教育培养和监督力度,促其尽快成熟。三是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镇街培养锻炼。今年选调生工作的突出特点是:选调范围广,筛选把关严,学生质量高。通过参加市人才交流会和随市组到省内高校筛选的方式,从应聘的300多名应届毕业生中,确定了5名选调生。同时,按照《关于加强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选调生培养管理和使用。
(四)加强对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研究,着重健全干部“下”的机制。坚持完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制度,把对干部的评判权交给群众,评议结果不好的,严格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今年,结合全区《科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研究制定了不称职干部的具体认定标准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我们还根据中央“五个法规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探索实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待岗制度,进一步拓宽了干部“下”的渠道。
(五)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在干部监督方面,继续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沟通,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制定下发了《福山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公布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3月31日,召开了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由纪检监察、公检法、组织人事、审计和信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同时,建立了信息资料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通报掌握的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全面了解掌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廉洁从政等方面有无违法违纪情况。
在继续抓好任前公示、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函询、谈话、诫勉等制度的同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意见》,并严格抓好落实,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监督力度,不断规范干部的行为。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方面,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核心,建立督查制度,狠抓监督检查。上半年,专门组织力量,对各镇(街)和区直部门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选拔任用工作是否严格标准和程序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要落实责任到人,切实抓好整改。并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做到“一把手”负总责,既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又搞好对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的监督。
二、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的落实
今年上半年,我们会同工商局的同志,通过查阅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对全区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会同区经贸局有关人员对在我区的企业,尤其是合资、外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组成情况进行了一次排查摸底,并且走访了部分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进一步了解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有无违反从业规定的情况。同时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设立了公开电话,随时接待群众的来访和举报,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检查中,未发现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有违反从业规定的。另外,我们根据上级有关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的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下发通知,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情况进行了一次严格的审查,有力地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上半年的收入申报工作正式进行,目前各单位已按照要求上报了干部收入申报表。
三、继续坚持干部考察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
按照区委制定的《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我们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共对16个区直部门和镇街实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为考察干部的准确性、真实性提供了依据。并且把对“一把手”监督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作为考察各镇、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考察工作的全过程,做到考察方案与审计方案同时研究部署,考察工作与审计工作同步进行,实行统一领导、分头运作,及时召开碰头会,沟通情况,反馈信息,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项制度、外出报告制度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结合领导干部填写“个人收入申报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申报,及时掌握干部个人收入情况。结合干部考察工作,通过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走访其亲戚朋友等方式,掌握干部收受礼品登记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在组织部干部科设立公开电话(6356312),对群众举报和来信反映的有关情况,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一起组织专门人员认真调查核实。抓好外出报告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外出报告登记档案,制定配套的请销假制度,特别是对因私出国的领导干部,在政审过程中按管理权限做到逐级汇报,严格审批。进一步落实好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每年结合年终民主评议,与区纪委一起,在全区领导干部中进行大范围的交叉评议。并将评廉情况作为干部考察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上报告,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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