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之当前消费者维权4大热点
聚焦315 工商总局发布当前消费者维权4大热点
工商总局12日发布的《XX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情况报告》显示,当前消费者维权有4大热点。
1.手机投诉数量增至首位
XX年,消费者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移动电话、汽车及零部件、服装鞋帽、装饰装修建材、家用小电器、美容美发和洗浴、文化娱乐服务、预付费式消费、房屋中介、摄影及扩印10方面。其中,移动电话投诉数量连续7年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位。XX年,移动电话投诉10.38万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4.7%,同比增长10.4%。
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是:以次充好、软件系统故障等质量问题;翻新机冒充正牌手机;未注明是合约机而销售合约机,商家不履行手机三包义务和维修合同义务等售后问题。
同时,汽车及零部件投诉5.51万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7.8%,同比增长44.2%。投诉内容包括性能故障,如汽车异响,轮胎开裂鼓包、爆胎,发动机故障、熄火,样车或事故车辆翻新后当做新车出售等质量问题等。
2.商品投诉大幅增加
XX年,全国工商机关受理消费者投诉116万多件,同比增长14.3%,投诉量及增幅均居五年来最高,其中对日用百货、通讯器材、家用电器、交通工具和食品的投诉排在前5位。
与此同时,服务消费投诉增长较快。XX年,全国工商机关受理服务消费投诉45万多件,占投诉总量的39.3%,其中对远程购物服务、电信服务、居民服务、互联网服务和修理维护服务的投诉名列前茅。
3.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成为消费投诉热点和工商机关查处的重点
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食品、药品广告及宣传,其虚假程度尤为严重。
XX年,全国工商机关受理老年人投诉保健品2.01万件。从被投诉保健品细类看,36.2%的被投诉保健品属于提高免疫能力类保健品;从投诉内容看,主要是虚假广告宣传和质量问题,共占投诉的38.3%;从老人获得保健品购买信息的渠道看,三成集中于电视购物、报纸期刊和现场推销会。
4.网购投诉猛增
XX年,全国工商机关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投诉主要集中在合同、售后服务和质量问题等方面,投诉的商品主要是手机、服装鞋帽、电视机以及计算机等。
网购发生纠纷后,由于消费者与交易对象一般无法见面,有些网络交易平台和商家对消费者诉求置之不理、拖延时间、推卸责任,消费者异地维权难度较大。
关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新《消法》已实施一年。新《消法》细化了经营者义务和责任,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保障,深圳消费维权也有了更多变化。而《处罚办法》也将于3月15日起实施,保障七天无因退货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即网购后悔权,是新《消法》最大亮点之一。
可现实中,一些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无理由退货。《处罚办法》列举了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具体情形,规定了经营者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的四种情形以及惩罚依据。
今后,如消费者在网购时发生退货纠纷,再也不用担忧卖家无理拒绝退货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将成为现实。
《处罚办法》对拒绝无理由退货的处罚作出限定,规定了商家如果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或是未经消费者确认、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以及收到货却不办理退货手续、或是未退款等四种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将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可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网络商家接到消费者的退货要求后,15天内必须办理退货手续,并在退货后的15天内返还货款。
此外,《处罚办法》还细化保障了消费者多种权利,预付卡要求退款超15天未退将受罚、未经同意商家发送商业性信息将受罚等。
深圳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处罚办法》的实施,将消费者保护的条款细化成法规,对于处理消委维权而言,将是非常有力的武器,也大大提升了消费者权利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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