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1、劳动是教育大纲规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参加学校的劳动,完成老师交给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劳动课程必要性的认识。
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要小心从事。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劳动任务时,不得影响它人的卫生与休息等,不得对他人造成损害。
5、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问有关教师。
6、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7、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不能完成的劳动任务,学生有权向教师说明。教师在考虑学生的实际能力后,酌情减少其劳动量或减免其任务。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专职保安人员负责管理其它时间段。
2、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3、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以确认。如被访者正在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4、学校门卫应严格控制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5、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6、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7、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8、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创建成安全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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