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述职述廉报告
在市局党委和我们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班子其他成员的支持、帮助下,我以党的xx大及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理论为指针,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自己从思想上、理论上、组织纪律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市局“151工程”的总体要求为主线,紧紧围绕XX年稽查工作重点,以突出一条主线,加大三个力度,做好六项工作,实现稽查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为重点,部署落实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经过分管科及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XX年的学习、思想、工作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为契机,不断深化政治理论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XX年,按照市局文件精神和局里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在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布置及按照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
在历时五个月的先进性教育中,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身到学习教育活动的每个阶段,先后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三万多字,全面落实各项学习要求,深刻认识保持先进性是每个党员终身的历史使命。通过深刻剖析,谈心交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和整改提高方案,找准了问题,明确了努力方向,为提高个人政治素养和工作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以提高干部素质为先导,以科学化、精细化为核心,建章立制,建强基础。
XX年,市局取消稽查收入任务考核指标,代之以检查户数量考核。我局根据市局以“查促收、以查促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按季度下达了检查户数、处罚率指标考核。这样就要求案件审理科对检查科报送的案件及时准确审理完毕,案件执行科对接到的“两书”必须及时送到管理局。为此,我召集相关全科室同志认真思考,深入调查研究,探讨提高审理及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方法和策略,并应用于工作实践当中。
制定、修订制度,明确审理工作流程。案件审理是稽查四个环节中重要的一环,是确定案件质量优劣的最后关口,要求审理人员综合能力强、法规政策规范性强。首先 ,以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和造就一批能查能审的复合型人才为第一要务。今年我局先后以几次业务考试为契机,实施“三师”培训计划,强化干部素质教育。实行每周一次的科室内相互授课与局里的集中培训相结合,开展业务学习与练兵,学习交流,并建立奖惩办法,通过鼓励科室人员报考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职业资格考试等,全面提高审理人员素质。也有效的促进了案件审理工作的水平提高和效率。其次,按照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重新修订了 “创佳评差”量化考核办法、《西安市地税稽查一局涉税案件取证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地税稽查一局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制度》、《西安市地税稽查一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西安市地税稽查一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依法审理,以制度管人的案件审理机制初步形成。第三,规范稽查文书资料,确保程序、内容的合法性和严密性。从税务文书的制作、审理、审批、送达等环节,统一规范,严格把关,彻底杜绝违反程序送达文书,引用政策依据不充分、不对应的现象,结合去年年末考核发现的某文书与新《征管法》不相衔接的问题,严格检查,逐条逐项逐句比对,确保文书完整、规范。
完善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制定重大案件审理流程,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专人负责,增加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设计制作重大案件审理流程图表,划分职能,明确责任,避免了重复与扯皮,提高了审理效率。审截止年底,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理案件41户,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33户,全局已达到同期有问题户数的11.36%。
注重计划和协调,严格执行程序,依法开展执行工作。今年四月份执行科的工作从原来的稽查职能转为执行案件移交,在市局的安排下,适时调整工作职能,开会布置适,安排业务科室协调,多次去征管局征求意见,召开稽查与管理局协调会,确定执行程序与“两书”移交流程,经过执行科同志的努力工作,全年移交“两书” 203 户,制作执行报告133户。
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新的工作亮点。
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服务型”审理,实施“审理提前介入”制度。对于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重大案件,和因违法事实难以准确取证,无法对其准确定性,导致案件在稽查环节长期滞留,需审理人员提前介入的案件、以及纳税人与检查单位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实施了“审理提前介入”。具体做法是:一是、审理人员与稽查人员对该案件进
行了沟通和探讨,根据现有资料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的隐患;二是、审理人员与稽查人员实地了解调查该单位相关案情,协助稽查人员针对该企业成本及相关费用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取证,确保资料稽查取证的完整性及准确性;第三、审理人员制作并填写了审理提前介入记录表,后交专人归档待今后备查。
运行以来,重大案件的结案时间明显缩短,截止目前已在9户试点。一方面审理提前介入有效地能够尽快解决在稽查环节出现的疑难问题,使稽查定性更加充分,也相应缩短了稽查补正时间,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使稽查环节与审理环节的衔接更加合理。
四、深入调研,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
深入稽查工作一线、征求意见,召开形式多样的座谈会、研讨会找出稽查、审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认真分析、科学研究,制定切实可行解决办法,做到有的放矢。今年初,由于取消了检查科查补收入任务考核,检查户数随成为主要考核指标,于是各检查科为赶查户任务,纷纷检查小户,截至7月份,全局实施简易程序审理的稽查案件263户,占总检查户的67%,个别科更是达到72%,有失稽查职能的发挥,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隐患。为此,局领导非常重视,班子决定8月份对实施简易程序审理的稽查案件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具体由审理科牵头,抽调相关科室5名干部组成两个调查组,对263户案件按20%的比例随机抽取52户样本进行实际调查。通过调查认为各科对实施简易程序审理的稽查案件的检查、审理基本上能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及我局下发的简易程序案件实施办法执行,但是,还有各种案件检查不够彻底、违法事实叙述不清、定性不准、处罚不到位等现象。经报局长办公会研究,下发通报,要求简易程序案件的检查、审理、书写规范化,业务科室指导,严格管理,明确责任,提高检查工作质量。
五、开展学术探讨,吃准政策精神,指导业务工作。
无论稽查还是审理工作,都涉及税受政策很强,任何疏忽或一知半解,都会对稽查的钢性、公正性构成伤害,因此,我们对日常习惯政策和政策界限不清或难以界定,除请示上级以外,组织人员进行专题学术辩论,求同存异,提高认识,明确了以后,以信息专版的形式公布,指导执行,保证稽查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如在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中,发现个人所得税的查处中存在政策认识模糊,检查实施不规范的现象。随组织案件审理科人员进行论,查找依据,以“在个人所得税查处过程中须注意的事项”为题,在信息专刊上登载,将相关政策,检查步骤方法,核实计税所得额及宣传税收政策、辅导扣缴义务人正确扣税,核对抽查自查结果、查找原因分析结果检查方法作了一一明确。澄清是非,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解决,提高了稽查效率。
六、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进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把好廉政建设关。
在稽查工作中,公正执法、秉公办案,认真遵守廉政制度,把好廉政建设关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抓好廉政建设,落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除参加局中心组学习外,组织安排分管科室人员进行有关廉政建设文件学习,并坚持廉政跟踪二级回访制度,以此加强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了解干部在稽查过程中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教育同志,加强大家预防职务犯罪意识。不断增强职工自我约束和防腐拒变的能力,加强对税收运作全过程、全方位、特别是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有效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
今年以来,我认真参加了每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日”教育学习活动,先后学习了《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关于在“双节”期间开展提醒教育、严格执行纪律规定的通知》、《驻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纪检组关于以肖占武灯案件作为反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吴官正同志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等文件,并重点学习了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同时,全局同志观看电教片《肖占武受贿案警示》、由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主办反腐倡廉文艺汇演—正气歌,参加了市检察院渎职检察处处长刘安德为全体干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讲座。
通过参加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进一步认识到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问题上,在哪些环节中容易犯错误,思想认识水平提高了,廉政意识明显的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大大增强了。
在XX年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在工作方式、方法还不是很灵活;积极性、主动性还没有充分发挥;相关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尚待完善等等。今后我将继续在市局党委、我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与班子其他同志团结一致,相互协作,在认真总结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梳理的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式,开拓创新,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办法,同时狠抓办事效率,使我局XX年的各项工作能上一个新台阶,以崭新的面貌和高昂的斗志迎接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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