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1条 管理人员按时上下班,按时开关门,保证所有宿舍及上下楼通道畅通无阻。
第2条 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
第3条 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使用房间门钥匙,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第4条 学生进入公寓后要加强巡逻,防止学生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发生。
第5条 严格执行学校两休管理制度、规定,维持好秩序,对房间人数认真清查登记,对空、缺床铺的学生做好记录并上报学校政教处。
第6条 学生公寓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
第7条 管理人员加强对消防器材的检查,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第8条 加强对安全指示牌等物品的检查,对损坏的及时上报并更换。
第9条 随时检查学生房间内隐患,包括杜绝火种进入房间、是否有管制刀具、电器及线路是否安全等。
第10条 如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触电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同时迅速拨打“119”、“110”、“120”、或“999”等电话,有条不紊的疏散学生。
第11条 保障电话畅通,不乱用工作电话私聊,如电话不同及时上报学校维修。
第12条 管理人员遇到学生有病,应积极帮助治疗,并及时送往学校卫生室或医院。
第13条 管理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不脱岗、离岗或串岗,夜间值班人员每间隔30-60分钟上楼巡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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