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中国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策划书
一、参选对象
1、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4、本人的自强事迹曾在我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内产生了较大反响。
5、XX年9月20日前,本人必须在微博校园开设实名微博(已有腾讯微博或qq账号者,可使用腾讯微博账号登录,或通过qq账号授权登录,然后通过“设置”按钮,将“姓名”一项修改为本人真实姓名),发布个人自强事迹简介,并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二、评选要求
1、院系级评选(9月20日至9月30日):各院系要严格程序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启动院系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并在9月28日前结束院系级评选,经过认真审核评选后,确定本院系1—3名“自强之星”推荐人选,于9月30日前将本院系推荐的“自强之星”报名表及校内宣传材料报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13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校级评选(10月9日至10月20日):由校团委组织评审委员会,结合院系推荐、网络投票和实际情况考察,综合评审,确定10名同学为新乡医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届时并将提名优秀人选参加XX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选拔。
3、申报材料包括:各院系汇总表、候选人报名表和候选人的有关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要求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
4、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各院系候选人汇总后统一报送团委办公室;
(2)汇总表、候选人报名表须加盖所在院系团委(团总支)、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3)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30日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活动宣传
活动期间,各院系要充分利用校报、广播台、校团委网站及各院系网站等各种宣传阵地,对本院系评选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榜样的影响。四、活动奖励
评出我校第四届大学生“自强之星”10名,其中“自强之星标兵”2名,颁发奖品和证书,并将组织“自强之星”先进事迹报告会或座谈会,进一步传播我校大学生的自强精神。策划书附表:“点亮中国梦”第四届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报名登记表候选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所在院系、年级 政治面貌 民族 籍贯 邮政编码 及通信地址 固话/手机 e-mail 自强事迹介绍
(要求不少于1000字,可另附纸填写)
基层团委(团总支)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基层党委(党总支)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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