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与无情》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和同学,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主题是“多情与无情”。now,be quiet!please listen to me!
按标题的顺序来,既然“多情”排“无情”之前,那我就先说“多情”吧!或许大家听到“多情”这个词的时候,第一感觉都会觉得这个词不好。因为我为人很单纯,学识又浅薄,所以想不到更不堪的词来诠释它,就只能用“不好”来形容可怜的它了。什么叫不好?又怎么个不好法呢?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平时随口就会说的一句话:“你看那人,挺多情的。”其实言外之意,就是这人蛮花心的。无形中,“多情”就被大家列入了贬义词的黑名单。但在这里,我就要为它鸣冤了。
在我看来,“多情”即使不能成为褒义词,也将会是名副其实的中性词。古往今来,哪个帝王将相不多情?康熙微服出巡,处处留情,传为千古佳话,人家那叫风流、倜傥;那凭什么张口闭口崇尚人人平等,以人为本的现代,我们只不过是多瞧了几眼赏心悦目的事物,就会被批斗成是下流、花心呢?难道真是人言可畏吗?其实不然,只要我们换个角度思考,问题完全可以迎刃而解。例如我就认定“多情”是褒义词了,那完全可以把它解释为博爱,一花,一树,一菩提,多情是我,博爱亦是我!
说了这么久“多情”,也是时候聊聊“无情”了。说道“无情”,大家或许对这词的印象也不是太好。但凡事我们都得从辩证唯物的角度来看待问题,否则就太片面了。我们平时会经常听到“法不容情”这个词,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秉公无私是法律的代名词,所以说法律是绝对无情的,要想在法律面前谈感情,那真的是只能伤感情了。
每晚8:30我都会准时收看央视的《大家看法》栏目,在前几期节目中,讲述了在外打工的两兄弟因救母心切(母亲重病住院,急需医药费),而持刀抢劫的案件。其实站在道德的立场来说,兄弟俩是罪有可恕的。孔孟之道,百善孝为先嘛!以致于社会上有好多人都为哥两抱不平,律师免费为其打官司,群众更是联名上书,企求法官可以从轻量刑,但这些在法律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最终还是维持原判,分别被判三年和两年有期徒刑。其实站在整个社会利益的角度上来考虑这个案件的话,这样的判决完全是合情合理,更是公正无私的。因为在法律面前根本就不存在好的犯罪动机还是不好的犯罪动机,只要你一旦触犯法律,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谁也逃脱不了。
其实“有情”和“无情”的差别就在人的一念之间,有时候它们俩就像平行线,看似永远也不会相交;但有时它们俩就如同心圆,说不准谁包围谁,却是谁也离不开谁……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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