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施工合同
分包施工合同(精选9篇)
分包 篇1
甲方:
乙方:
在乙方充分考察及熟悉本合同所述工程内容及相关特点背景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与本工程有管辖权的各级政府或其所属部门或授权机构颁布的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地下车库大小坡道、砼排水沟、集水坑水泥抹面楼梯、硬化地面等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造价
3.1 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面积约计16000 平方米;采用清包工形式综合包干单价 元;暂定合同造价为 元。
3.2、以上合同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包含承包风险,不随市场上工、料、机价格的变化而做任何调整。
3.3、综合包干单价包含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及必要的保修措施所需之费用。
3.4、综合包干单价包含当日施工工完场清、材料码放等各项文明施工、安全保护、成品保护、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相应的临时设施,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派第三方清理,工程量由甲方核定,而不需通过乙方同意,单价按70元/工日计算,从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3.5、承包单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不含甲供大型机械费)、施工管理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临时设施配合费、临时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各类税金(营业税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和合理的利润。
四、合同工期:
4.1本工程拟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完工,工期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甲方现场项目经理部发出的阶段工期和总工期目标为准。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必须提前进入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乙方必须全程配合施工现场基层混凝土浇筑单位的施工,及时掌握混凝土的浇筑情况,因与混凝土浇筑单位配合不到位而导致的硬化剂地面质量问题及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出于有利于工程进展的考虑在乙方连续三次滞后于甲方制定的阶段工期计划或确实影响到其它工种工作的开展时,有权随时雇佣第三方代其完成,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其他队伍引起的分包价格增加、工期损失造成的业主罚款、为确保工期而引起的赶工费用、社会负面效应等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机具等必须在甲方正式解除合同通知书下达4日内退场,否则按“3.2”款约定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4.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500元/天的工期罚款。
4.3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期的延误,乙方须向甲方、第三方承担设备与材料闲置、人员窝工等补偿费用。
4.4由于恶劣天气、甲方原因等对乙方造成实质工期延误的,甲方应相应顺延工期;给乙方带来实质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给与乙方补偿。
五、甲方责任:
5.1、甲方应在施工前为乙方提供材料堆场。
5.2、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住宿等,费用按第八条计算。乙方负责
5.3、指定专职施工员、质检员指导乙方施工,及时纠正乙方的错误,但不免除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的义务。
5.4、负责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但不因此而免除乙方在上述各项工作上应负的责任。
5.5、统筹安排及提供乙方的生活临时设施或生产临时场地(费用按7.1条计算由乙方承担),尽量为乙方施工创造条件。
5.6、组织审定乙方编制的月进度报表及工程结算,按合同办理工程拨款(含各类奖励及罚款)。
5.7、负责与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协商。
5.8、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预结算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竣工结算。
5.9、及时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六、乙方责任
6.1现场负责人员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岗一个星期超过两天时视为缺岗,乙方应承担200元/人•天的违约责任。
6.2、若因乙方的施工质量问题,并且造成无法修复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应严格遵守建安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的监督和管理,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现场管理代表。
6.4、按合同工期要求及时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上报甲方审核。
6.5、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工艺要求和样板施工,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
6.6、乙方必须做好已安装好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已施工完毕的成品及半成品破损,更换或修复费用及因此而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7、由于乙方未及时与工人签订而引发劳动纠纷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8、当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由乙方自行处理。如纠纷复杂,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时可协助乙方处理。
6.9、乙方完工退场后,需提供需经工人签字的工资表相关资料。
七、工程质量与验收
7.1乙方应无条件整改业主/监理/甲方在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不得以超规范要求等任何借口提出异议。验收达不到精品优良工程时,由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直至符合要求,由此可能导致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由乙方自理。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或由甲方雇用第三方代其完成,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乙方应无异议的按时足额支付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将动用其工程款代为支付。
八、安全施工:
8.1、乙方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8.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8.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当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4、乙方负责工人的安全用品配置及安全教育,负责操作面安全防护措施的工人,甲方负责安全防护施工的指导、督促、检查措施的落实。
8.5、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6、乙方应做好当日施工工完场清、材料堆码等各项文明施工、安全保护、成品保护、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相应的临时设施工作。
九、计量方法:
乙方在当月24日下午6:00前以规定格式按程序向甲方报送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的付款申请。自乙方提出或经甲方要求后重新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十五天内,甲方将在此期限内按固定格式书面通知乙方本期应得款项。
十一、结算与付款方式:
11.1: 按施工实际面积乘以合同单价结算。
11.2:生活用电费:由分包人提供电表安装总承包人校核后按实计量,以实际使用量乘以1.1的电损后及供电局电费单价后计取,未安装电表,按所在电表下使用的所有工人分摊后计取;
11.3:付款方式:中期付款申请及分包单位月度工程款审核表中所示的付款金额,是乙方截止申请当日累计已完成的工程总值扣除已付工程款及其他应扣项目后余额的75%。工程完工28天内项目完成结算初审,工程款付至初审结算值的85%,结算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值的95%。留5%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乙方。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工程款的15天支付当期工程款,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或工资表。
十二、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经审定后作为本公司补充条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因任何一方违反此合同,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对方可以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本合同付清全部余款后自然终止。
甲 方:
乙 方:
合同签定时间:
分包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冀东监狱九支队岗楼布线工程进行施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内容
1、 承包范围:
2、 承包内容:
二、 双方的责任
(一)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2、 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队的交叉作业与各方的合作关系。
3、 负责现场施工条件的调整,以保证乙方能够顺利的施工。
4、 甲方代表负责监督乙方施工的进度与质量。
5、 甲方提供所有线缆和钢丝绳等辅料。
6、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7、 乙方未按标准施工时,甲方有权对其提出整改意见,逾期不改的,甲方责令其停工,严重者责令退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施工,同时遵守甲方现场的施工秩序及相关,听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调动,以方便各工种的交叉作业。当施工标准与现场施工发生冲突或需要变更时,必须及时报请甲方,并以甲方领导与专业人员商定后的方案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进行施工。
2、 工程竣工后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及竣工资料,报请甲方验收。
3、 乙方在施工中如有人员伤亡或伤及他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工期托延,延长一天处罚金
三、承包方式、付款方式及工期
(一) 本工程采用由乙方包工、包工期、包质量的承包方式,乙方对此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中因工程需要所破坏的原建筑需报甲方签字认可后方能实施,否则乙方负责,凡拆除之处施工完毕后恢复原样。
(二) 本工程总造价为 元大写: 按照甲方所列的项目提供的图纸以内的工程项目不另行增项以此包干。
1、 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给予乙方进现场之用,该款在最终结算中扣除。
2、 本工程全部完工,并经过使用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如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结算时据实进行增减。
(三)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
(四)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设计而不能继续施工。
以上情况而拖延工期,由双方及进协商,经甲、乙双方签字有效。
四、其它
1、乙方因本次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包括食宿和交通费等。
2、乙方必须合理用料,合理布局。如因乙方施工不合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合同生效与仲裁
(一)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石家庄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由 承建。根据该工程图纸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要求,甲方将 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三、工期要求:
满足甲方施工进度总控制要求,乙方在此期限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若乙方拖延工期则给予20xx元/天处罚;若因甲方原因延期,乙方顺延工期,注:(具体施工日历天数随土建方交验时间而定)。
四、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技术核定单的要求施工,要求施工一次性验收不渗不漏。若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2、执行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4、此报价不提供税票
五、工程款支付
1、随甲方合同一起付款;
2、专业分包工程结束,项目经理应在15个工作中内完成与专业分包单位的终结结算,终结结算后方为有效并付至此款的97%给乙方;
3、3%的质保金于质保期满一周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计算:按图纸设计施工面积计算。(注:附加层不计算面积。)
1、在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渗漏,由乙方负责维修;
2、非乙方原因,(如防水层上安装、打洞、接管、基础下沉开裂等)造成的渗漏,如需乙方维修,工程费由甲方负责;
3、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七、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防水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施工部位;
2、提供符合防水施工质量要求的防水工作基面,保证防水操作面干燥,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办理工序交接手续;
3、提供必要的材料堆放场所和工人住宿;
4、参与并配合乙方对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尽量不安排工种交叉作业;
5、在施工过程中给予有效的配合;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7、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
8、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对本工程进行验收;
9、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安全规定或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行为有权要求整改;
10、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项目有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八、承包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通进场施工,在满足防水施工条件下,乙方的材料、人员在两日内必须到场。乙方常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进入甲方工作区的人员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对施工人员应当进行施工前入场、安全、三级教育;
4、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和质量。向甲方提供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相关证明;
5、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
6、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8、参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尽量不让其他相关工种损伤、破坏防水层。
九、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解除
1、双方协议解除;
2、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义务而耽误工期的,竣工日期应予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将每天按总金额的1%给以乙方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本合同要求的,应当无偿维修或返工;
(2)因乙方原因如未能如期交工的,乙方将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十一、在本合同发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合同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分包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部分中银改造室外墙玻璃幕墙拆除工程(具体见承包范围)交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特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改造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根据施工图要求和甲方指定拆除范围,主要如下:
将自然地坪以上室外台阶、扶手以及外墙立面所有干挂理石、钢架、玻璃门窗、幕墙、铝板拆除,所拆下的废料包括理石、玻璃、铝板、铝合金龙骨、钢埋件、白钢扶手、白钢扣板、旋转门(卷帘门、白钢门除外)归乙方所有并及时清运出工地现场(地下一层理石墙面排渣除外)。
第三条 工期要求
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形象进度总计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工期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要求完成的工作内容,否则,甲方有权将其合同范围内工作内容划分给其他班组进行拆除并对乙方作出任何经济处罚,且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四条 质量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并最终满足业主和工程监理的验收要求,如不符质量要求,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乙方自行承担拆除及运输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所拆下废料归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甲方元废料款)。
3、本施工范围内不存在任何一个零点工,如有施工范围以外的零点工,按项目部标准零星用工签证办理,否则按无效处理
第六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之日后一天内乙方一次性支付清全部合同金额,同时另外交纳5万元保证金,履约完毕无息退还。
第七条 文明施工
乙方应当合理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存放和处理材料设备,及时及时从现场清除并运走各种残物、垃圾和不需要的临时设施,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必须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检查、督促乙方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工作。
2、提供垂直运输,做好施工中协调工作。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罚款按总价的2%扣罚。
2、拆除操作须保护原结构,质量按照国家的验收规范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因乙方原因无法施工者,所造成的甲方损失,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具体的安全操作交底,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和偷盗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重罚,按偷盗物品市场价20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发生偷盗行为的分包队伍,第一次以处罚教育为主,如果第二次再经发现,该队伍一律清退出本工程,前期工作量按一半结算。
7、乙方自备安全帽、线手套、小型工具等。
8、乙方人员对所领取机具工具等应妥善保管好,及时归还甲方仓库。
第十条 安全责任
严格执行项目部拆除工程安全防范实施细则,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劳务作业人员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协议之外签订的内容与本协议相抵触时无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成失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盖 章: 身份证号码 :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 年 月 日
分包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专业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贵州毕节学院体育馆建设项目檐口封包制作安装
工程地点、毕节学院
工程内容、毕节学院体育馆建设项目檐口封包及骨架。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 承包范围:毕节学院体育馆建设工程檐口封包及骨架,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20xx年10月24日,完工时间:20xx年12月31日。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相关图子及规范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因此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自行承担。
五、 综合单价及工程量计算
单价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
六、 结算时按实际审计定工程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定工程量}
七、 付款方式
1.材料预付款30%定金,材料到场补80%材料款。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定工程量)的80%扣减支付的材料款后支付余款。
.备注:檐口脚手架以包干价(220xx0.00)元(贰拾贰万元正)含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根据乙方提供方案搭架完工,甲方支付乙方(176000.00)(壹拾柒万陆仟元正)。所剩余款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八、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办理完成,按实际审计定工程量乘
九、 甲方责任
甲方配合协调现场各方关系,协调现场用水用电,
十一、乙方责任
负责施工前、中、后期的资料准备搜集调理及施工当中的材料报验,检验、设计变更签证和质量安全工作,若因建设单位或监理
原因造成返工或延期,有乙方全权代表甲方行驶签证责任,签证所得由乙方收益(或承担),做到文明施工,遵守业主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和做好施工当中隐蔽工程的验收和保护工作,负责向监理、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样品。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擅自违约,违者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
十三、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1. 未尽事项,参照毕节学院体育馆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2.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试二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分包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劳务分包合同。
一、工作内容:
甲方将“无锡市公安局干部学校改扩建工程(具体部位根据现场划分)”弱电智能化工程分包给乙方。工作内容包括:
分包范围及内容:无锡市公安局干部学校位于无锡市湖山路8号。本次改造建筑为1#宿舍楼、2#宿舍楼、4#宿舍楼、食堂、门卫,本次新建建筑为行政教学楼、5#宿舍楼、警营文化中心、综合训练馆,以及室外总体平面等,改扩建总建筑面积为3.1万平方米。
无锡市公安局干部学校改扩建项目将对项目弱电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建设符合干部学校的教学、管理需求的全新、先进的弱电智能化系统,并需在系统建设中,考虑兼容使用原有设备。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以下系统:
1. 数字电视监控系统
2. 防盗报警系统
3. 光纤周界报警系统
4. 电子巡更系统
5. 一卡通系统
6. 综合布线系统
7. 计算机网络系统
8. 程控交换机系统
9. 电视系统
10. 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
11. 音视频系统
12. 录播系统
13. 电子白板系统
14. 信息发布系统
15. 电子阅览室系统
16. 无线对讲系统
17. LED屏显示系统 18. 系统集成(选配,不计入投标价)
19. 机房工程
20. 信息化教室工程 21. 综合管道工程
二、结算方式:
1、甲方按总价的10%作为施工结算价格。
2、总包方按实际施工人数付1200元/月生活费;(约每月1~8号)。最终结算时把这部分费用扣除。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待工程结算审价结束后付至总价的 ;质量保修金按结算造价的留工程竣工半年后付清;
4、本综合单价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如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的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工具费、各种零星配件、太阳灯、劳动车、小型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线、电箱等材料设施费,临时脚手的搭设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管理费、利润、赶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旅差费用、通讯设备费、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垃圾清理至现场指定地点、竣工清理费、甲方提供材料的卸车保管费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用等。
三、质量要求、验收办法及处罚措施: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调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甲方技术交底的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并达到规范合格标准。
2、支撑系统必须全稳定可靠。
3、一个部位完成后,乙方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须报甲方检查验收,一次验收不合格视情况罚款100—500元。甲方在检查中提出了整改意见,乙方必须限时整改,若整改不及时或不认真整改时,每处罚款300元。若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耽误了工期计划,则该段工作量单价下调10%。
4、分段分项工程完成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工长验收符合要求,并签字、认可后才能予以结算。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处罚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带,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2、使用电动工具时,要用有责任心、有经验的人来操作,操作人必须具有机械操作证,严禁违章作业及冒险蛮干。
3、对于电动工具、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安装、架设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乱动,有问题马上找项目部经理或电工、安全员来处理,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4、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每人罚款200元。
5、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如安全事故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有关事宜,对事故造成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五、工期要求及处罚措施: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人数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确保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已经确定的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时做如下处罚:
1、每个工期段达不到要求的,该段罚款1000元。
2、总工期达不到要求者,除按每个工期段罚款外,所承包的总工程量单价下调10%。
3、乙方连续两个施工段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合同单价的90%结算,其余部分作为对甲方再招用分包队伍延期、窝工的补偿;或者,甲方自行充实施工人员,单价按合同单价的2倍计取,从乙方结算中扣除。
六、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自备扳手、钢尺、线坠、水平尺等工具用具。
2、严禁偷、抢、打架,每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
3、严禁聚众闹事等现象发生,工地中发生任何事情必须及时向甲方项目经理汇报,共同协商,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出现上述行为,无论有何理由,每次均罚乙方5000元,工程结算时扣除。
4、乙方按工程的需求领用的工具、仪器、设备等材料,要严格管理使用,禁止损坏和丢失。如果发生损坏和丢失,按其经济价值的3倍收罚款。
5、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不遵守者,每次罚款200元。
6、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逐一登记清楚。
7、就餐时,必须按次序排队领取饭菜,严禁拥挤起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领饭时要讲究卫生,听从炊事人员的管理,不准打架,有问题要找项目经理或栋号长解决,若在就餐期间同炊事人员打架,无论有何理由,每次罚款1000元。
8、年满50周岁以上或者体弱、病残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隐瞒者每人罚款1000元。
11、所有操作人员及代班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班前会、班后会,以便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禁不参加,有事提前向甲方栋号长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罚款50元。
12、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后,没有完成合同工作量中途退场者,无论有何理由,已完成部分均按合同价款的90%予以结算,其余部分作为甲方再联系施工队伍的延期、窝工补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严禁私自开灶,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14、安全、技术交底是合同的一部分;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全天在施工现场。
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后终止。
七、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无锡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分包施工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 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香榭国际南区一期7、8#楼
二、工程地点:江油市中医院旁
三、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1、乙方负责按照设计图纸、变更文件规范要求验收标准,玻璃幕墙的制作、安装、保证正常使用。
2、施工所需各种材料、加工机械设备、各种工具均由乙方自理。
四、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20xx 年3 月17日;竣工日期:20xx年5月 日工程总日历天数: 天
2、施工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五、工程质量及材料要求:
1、各种材料下料、制作安装,接头位置、焊接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
2、对现场监理提出的问题应立即安排人员处理,严禁拖延或不整改。
3、如某部位存在严重问题,必须返工。
4、若返工造成延误工期的,如对下道工序的工种造成停工,停工的
工人人工费由乙方赔偿。
六、工程价款: 元/平方米; (按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七、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
八、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以下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决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所使用材料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否则不得使用。
5、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九、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十、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对整个工程的运行计划指挥。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如乙方需要,生活用品及炊事用具由乙方自理。
3、材料进场时,由乙方卸料,配合甲方项目部收料人员共同验收,核对材料的合格证、标牌、规格、数量,并按材料的规格不同,有序、合理的堆放整齐,做好防锈保护工作。
5、乙方必须将废料堆放入池,做好工完料净场地清工作。
6、本工程所需的机械及劳动防护用品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本班组在其相关工序开始前和结束后,与其工序相关的班组必须办理相关交接检手续
8、严格执行安全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10、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十一、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息;
(2)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超过十日的,应向乙方支付怠工费,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材料损失费、工具、机械租赁费以及因工期延误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本工程甲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三、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工程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分包施工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合同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蕉城区农业科技综合大楼
第二条 工程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02号
第三条 工程范围及内容:玻璃幕墙工程
第四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铝材选用140系列铝型材幕墙料,幕墙胶等。
第五条 工程造价:
本工程按双方审定盖章的单价及各种费率承包,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总承包单价经下浮后定价为每平方米1000元(不包含税费、管理费及幕墙四性试验费用),总数量约为 360 平方米。普通塑钢窗每平米200元;Low-e中空玻璃每平方米195元。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
1、合同签订后,乙方材料及施工人员进场龙骨架安装完毕时付款总工程款的30%,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90%,此工程款一并记入决算内。
第七条 双方互相协作事项: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三套完整的平、立面图纸给乙方作设计依据,
2、协调乙方与各单位之间工作关系。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工地施工范围内的防火工作。
2、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员指挥。
3、执行该工程本公司管理部门各种工作规章制度。
4、负责工地范围内安全及施工安全工作。
5、严格按图纸及国家玻璃幕墙规范施工、严把质量关。
第八条 工程交工验收:
1、工程交工验收,应施工图纸及,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
2、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工程在工程竣工后7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工程内容和施工工期符合要求的,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局部尚未完成者,由甲、乙方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为止。
第九条 材料、设备问题: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质量保修及保修条件: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确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按原设计要求负责保修或更换。如属人为的使用不当,自然灾害外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保修。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章盖后生效。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有关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本合同若有不详或不尽之处,双方应本着互相协作,平等互利的精神协商解决。
5、若增加工程,增加部份也适用本合同。
6、工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保修期满之日起自然失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施工合同 篇9
总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分包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分包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安化县人民医院
工程名称:安化县人民医院标准化建设(扩建)工程医疗综合楼
工程地点: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7号
工程规模:框剪结构,占地面积16792㎡,包括门急诊大楼、住院大楼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67780㎡。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包含甲供材料及暂定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化县人民医院签订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部分主要材料和设备采取“甲供”的形式;其他材料和设备一般由总承包人推荐品牌,分包人采购。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一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458 天;
二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360 天;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818天。
三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符合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
四、合同价款
1、按总承包单位一、二期投标报价合同价款下浮 % 。
2、弱电智能化工程合同报价外追加工程量款下浮 % 。
3、合同价款包括的内容、综合单价以总承包人投标报价为准。
五、付款方式:
5.1 一期工程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经甲方审核后支付至已完工程的70%,整体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造价的90%。10%的质保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支付。
5.2 进度款支付:一期十六层医疗综合楼从±0每完成四层付款一次;二期五层裙楼每完成二层、十四层住院楼每完成四层付款一次;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按二个月付款一次。
乙方如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未完就要退场或被勒令退场,结算予留的30%工程款不予支付,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六、结算方式: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资料(按甲方的投标报价与追加合同款),由甲方统一做好整体工程的结算书递交建设方,整体工程结算经建设方审核后付款付至结算造价的90%。10%的质保金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支付。
七、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范围内的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优良标准。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出现堵管、偏位标高不符造成的凿除用工由乙方自理。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质检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质检员验收,而被质检员验收为不合格时,每发生一次,罚款500元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质安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验收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500元。且甲方可安排其他队伍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设立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并报甲方,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4)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他方人员损失及项目造成损失,损失在20xx0元内(含20xx0元)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超过20xx0元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因不可避免或不可预见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行为而造成后果,甲方的有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其提出书面或口头整改通知,并给予每次罚款50元,对两次及其以上整改不到位者,甲方将做出退场处理。造成后果者乙方自负。
(6)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好安全帽、安全带、配带工号牌及遵守建设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
(7)在甲方的施工区域,乙方不得自己开设食堂。
九、进度要求:按甲方进度计划表完成。
(1)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控制进度时间按期或提前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甲方每周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
十、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未用的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井然有序。拆下的材料必须及时进行清理并按项目部布置的地方统一分类堆放。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清理并运至工地指定地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算单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统一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每发生一次,罚款50元/人次。被业主和监理罚款者,由乙方负责甲方代扣。
(5)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吸烟,应到指定的吸烟室吸烟。
(6)乙方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不听安排每次罚款500元。
十一、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条件(乙方自带行李,自购餐票)。
(2)乙方上岗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证件(包括外来劳动就业证、暂住证),办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任务,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5)甲方提供施工层的电源、水源。
乙方职责: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有关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未经甲方安排、同意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擅自作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动用甲方专业人员操作的设备及电器开关箱。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建设单位工作和生活区内行走。
(4)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他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承包的分项工程。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乱动甲方的材料、机械,如有乱动或偷窃材料、机械的甲方按损失材料价值加倍罚款。触犯刑律者,由司法部门究刑事责任。
(7)乙方的进、退场费用自负。
(8)乙方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雨衣、雨裤、雨靴等自负,费用自理。
(9)乙方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进行班前安全检查。
(10)负责配套电缆线、自用照明用线及灯具等。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不服从甲方安排、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十三、其他事项
(1)签定合同后一周内,乙方必须将进场人员造册上报甲方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进行查对,一旦发现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50元,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甲方将视其为私招乱雇,勿论原因,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若有急事或重要事情须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请假,如未请假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200元。乙方其他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且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4)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500至5000元。
(5)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他班组的半成品和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6)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或不听安排的人员。
(7)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余款不予支付。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以补充条款解决。
以上合同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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