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托儿所管理办法
一、 申办条件:
1、 个人申办必须取得**往户口,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待业或离退休证件(退休教师、医生、护士优先办理);集体企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申办应具有深圳市注册单位的法人资格,单位法人代表应具深圳市常住户口;个人、集体或私营企业申办都必须具备一定经济实力。
2、 拟任所长的条件:
(1) 具有幼师以上
(2) 获护理师、住院医师以上职称或幼儿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3) 具有一定的托儿所管理经验;
(4) 有深圳市教育局颁发的所长上岗证或原工作单位(托儿所)出具的任职证明(外地教育部门颁发的所长上岗证需经深圳市教育局验证)。
3、 申办人或单位应出具办所经费投资的验资证明
4、 办所规模:3个班以上(每班人数限额为:乳儿班10-15人;托小、中班15-20人;托大班20-25人)。
5、 园舍基本条件:以3个班为例,收托幼儿50-60人)。
(1) 占地面积300m2以上(新规划的托儿所用地应在500m2以上),园舍必须有独立出入口,周边环境无污染,符合安全
要求
(2) 建筑面积450m2以上,三层以下,两条适合婴幼儿年龄特点的楼梯。
(3) 户外活动(游戏)场地:150m2以上(含天台);并有6件以上适合0-3岁幼儿的大中型玩具,有草坪、沙坑、戏水
池、跑道软垫和早操活动场地。
(4) 绿化面积:100m2以上。
(5) 活动室及辅助用房:
a、乳儿班(0-1周岁); 乳儿室40m2以上,配乳室6m2,贮藏室6m2,喂奶室 15m2,卫生间10m2。
b、托儿班(1-3周岁); 每班每套生活用房75m2以上(含活动室、寝室、卫生间 等)。
c、主要公共用房面积;
音乐室60m2以上,厨房30m2以上,保健室15m2以上 (含观察室),其它辅助房50m 2以上(含园长房、财会室、教工会议室、卫生间等)。
6、各种用房设施设备:
(1) 活动室:有适合婴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教玩具、柜子、学步车;
(2) 卧室:有防晒遮阳及防寒设备;有适合婴幼儿的床上用品及衣柜;有卫生、消毒设备等(每人二巾二杯、二双鞋);
(3) 营养室:有消毒柜、食品柜(一人一格);
(4) 保健室:有药品柜、流动水、诊察床;有视力、体重、身高测量器械等;有消毒锅、紫外线灯、消毒液等;有有效保质期内常用药品与医疗用具;
(5) 观察室:有观察床、玻璃隔墙、小床头柜;
(6) 洗手间:有洗涤用品及柜子、适合婴幼儿年龄特点的洗手台、毛巾架等;设便槽(无台阶、设低扶手)或蹲式大便器皿;有通风除臭设备;
(7) 厨房:炊具、灶具齐全、有消毒设备、冰箱、抽油烟机、纱窗纱门、有配餐间或配餐台;有煤气隔离房;烹调加工操作流程合理。
7、保教人员配备:
(1) 保教人员条件:中专幼师毕业或卫校毕业学历。(高中毕业应接受专业培训后有上岗证);并有一年以上托幼工作经验
(2) 婴幼儿与保教人员比例: 全托 日托
乳儿班(12个月以内) 3﹕1 4﹕1
托小班(12-18个月) 3﹕1 4﹕1
托中班(18-24个月) 4﹕1 5.5﹕1
托大班(24个月以上) 4.5﹕1 6﹕1
(3) 医务人员配备:
a、日托最少配一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医生及一名护士(可兼职);
b、全托:最少配一名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主治医生及1-2名具一定临床经验的专职护士(夜间至少要有一名医务人员与保育员一起值班)。
二、 申办程序;
按深宝教[1998]132号文《宝安区申办幼儿园暂行规定》中的"申办程序"办理。
三、 管理:
与深宝教[1998]132号文《宝安区申办幼儿园暂行规定》中的"幼儿园管理"相同;托儿所在开办一年后应接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与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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