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财政改革为依托 不断强化非税收入管理
目标计划1.2亿元,政府统筹资金1470万元。 为了确保非税收入目标责任的落实,政府还制定了6项保障措施。一是对在基数核定上持有争论和异议的,单位必须书面提出依据及理由,财政审查认可,并且以后在单位接受认定基数之外属预计内正常因素增加的收入,其总幅超过5%以上的,财政不予追加支出。二是在单位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严格按收入进度拨款。三是对不能完成收入目标的单位,政府统筹调节资金按计划数扣征,年终相应扣减政府对单位全面工作目标考核计分。四是按财政要求认定基数且超收的单位,超收部分财政按照政府统筹比例减半征收统筹调节资金,并给予单位当年安排支出,资金当年到位。五是公安系统实行最低经费保障后,收入全额上交财政,超目标完成的收入10%留归财政,90%用于安排办案经费。六是对违规操作,应收不收、应罚不罚,滞留、坐支、挪用非税收入,使用非法票据的所有违规违纪行为,由财政、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五)整体推进改革,增强综合效果。在非税收入统一收缴管理改革的进程中,我们特别注重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机结合。首先,将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从制度上割断了部门与收费资金的联系。其次,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改革取消了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加强了对非税资金支出的审核,也为非税收入的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三是财政、物价、纪检、监察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形成了强大的监管合力。四是与税务部门协调,将长期以来未进入财政笼子的应税服务性收费纳入了非税收入管理范畴,加强了服务性收费的管理。五是实行联审联查,对收费和罚款实行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财政收费窗口及非税局收费股、罚没股共同审核把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费和罚款行为及时制止,应税收费收入当场核缴税款。六是通过财政检查、审计检查和纪检、监督的立案查处,增强了单位遵守非税收入征管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了部门单位依法依规收费和罚款,产生了良好的综合效果。 二、主要成效 非税收入实行统一收缴管理改革,本质意义在于割断部门单位与收费及罚没资金的联系,杜绝财政性资金体外循环。一年多来,我们通过改革非税收入征管手段,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了非税收入管理,成效是比较明显的。 (一)收入归集力度明显加大。~年我们共征集非税收入13244万元,比上年8794万元增加4450万元,增长46%。其中:(1)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1030万元,比上年878万元增加152万元,增长17%;(2)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241万元,比上年3036万元增加1205万元,增长40%;(3)专项收入归集1152万元,比上年732万元增加420万元,增长57%;(4)服务性收费收入归集712万元,比上年80万元增加632万元,增长7.9倍;(5)罚没收入完成1674万元,比上年1010万元增加664万元,增长56%;(6)代管资金收入2347万元,比上年1050万元增加1297万元,增长124%。 (二)政府调控功能明显增强。按照政府统筹规定,去年我们应该征收政府统筹资金2091万元,年终政府决定对教育系统和特困单位免征了143万元,全年实际征收政府统筹资金1948万元,比上年970万元增加978万元,增长101%,占全部非税收入的15%,同口径比上年提高6.8个百分点。政府统筹财力的增加,提高了可用财力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改善了收入结构。此外,非税收入的统一收缴管理,把非税收入与预算资金协调运作,充盈了国库,解决了财力分散的问题,加强了资金调控,增强了政府统管和运用财力的能力。 (三)财政调度资金明显充裕。过去几年来,我市保工资、保运转所需的资金,财政很大程度上是靠上级借款调度资金,年头岁尾逼迫无奈也向银行贷款,金库二、三千元是常有的事,预算安排年底不能到位结转的经费指标年份累计最高达到4000多万元。去年,非税口累计向国库预算内缴款5242万元,向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缴款4767万元,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资金调度紧张的状况,年终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97%,基本上做到了单位经费全部到位。 (四)经济环境秩序明显改善。通过对收费项目的清理,去年我们取消了过去明令取消又在继续执行的收费项目5个,及时制止了乱收费行为4宗、乱罚款行为5宗。配合省地政法部门对群众举报铎山派出所乱收户籍管理费和居民身份证费的问题进行了核实调查,在群众中产生了良好反响。我们还主动配合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市城市管理大队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清退乱收费资金2.7万元。目前,全市办事收钱、收钱办事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基本得到遏制,经济环境得到了优化。 三、意见与建议 (一)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是由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衍变来的,概念、内容、性质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过去的一些制度规定已经不适应非税收入的管理现状,必须加快非税收入管理的立法步伐,尤其是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现实环境下显得更加迫切。 (二)非税局是一个新成立的机构,职能职责上下应当统一。非税局已成为一个纯收入征管机构,承担任务重,目前我们只有工作上的压力,却没有经费上的保障,因此要求上级明确它的工作性质和经费来源,规定一定的独立性。 (三)所有收费票据必须统一由非税部门管理。现在,服务性收费票据仍然由地税部门管理,我们的现行做法是与地税部门协商衔接,非税局到地税部门领票,执收部门再到非税局领购,地税与非税部门之间存在管理空隙,不利于服务性收费的管理。 (四)开发软件,统一非税收入征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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