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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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份以来,我省遭遇了严重的秋冬春连旱,麦田表墒普遍不足,特别是部分地区出现了中旱甚至重旱的情况,目前全省麦田受旱面积3350万亩,直接影响到今年的夏粮丰收。同时,部分山丘区出现不同程度的群众饮用水困难。为进一步做好抗旱工作,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确保山丘区群众饮水安全,现制定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全省8000万亩小麦实现夏粮总产300亿公斤。一要确保5080万亩水源有保证、灌溉设施齐全、灌溉周期较短的麦田适时灌溉;二要采取应急措施提高1351万亩麦田灌溉保证率;三要对无水源、无灌溉设施的1600万亩麦田通过抓好雨后保墒和趁墒追肥等关键措施力争少减产;四要解决山丘区因干旱造成的农村居民饮用水困难问题。
针对1351万亩有灌溉设施但因缺乏灌溉水源、灌溉设施损坏和不配套等原因出现灌溉困难的麦田,采取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并举的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尽快建成并发挥工程灌溉作用。
1、加快在建的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度中低产改造、度现代农业、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投资50.62亿元,确保715万亩灌溉工程在3月底前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2、提前安排拟建的的工程项目。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项目23.4亿元建设资金,力争尽早发挥项目区356万亩工程灌溉效益。
3、抓好新建的应急工程项目。省级财政筹措3.2亿元资金新建一批投资省、工期短、见效快的应急灌溉工程,重点用于引黄灌区清淤、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山丘区临时饮水困难、引黄灌溉水费补助,解决279万亩灌溉问题,其中引黄灌溉186万亩。
以上各项工程按照部门分工组织实施,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确保春季灌溉需要。
二、抗旱措施
(一)确保现有水利设施抗旱的措施
各级水利部门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地区现有的抗旱工程和水源进行排查和分析,进一步摸清各类水源现状和工程运行情况,督促各地加强对抗旱设施的维护保养,对引水渠、排水河沟、节制闸等各类控制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老化失修的水利工程要抓紧时间修复,工程设施不配套的要尽快完善,保证水利工程和灌溉设施全面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引黄灌区要加大引水渠道清淤疏通力度,保证渠道畅通,使有限水资源发挥最大灌溉效益,为全面春灌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新增抗旱能力建设的措施
投资77.25亿元,用于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采取以下工程措施:
(1)井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地下水埋藏浅且较为丰富区的黄淮海平原区、南阳盆地、傍河滩地等区域。新打机井64930眼,更新、维修机井37252万眼。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711.49万亩。
(2)引黄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沿黄的灌溉补源地区,安排枢纽工程、引水渠、输水渠的清淤和整修,加大引水、输水和储水能力。疏挖引水渠76.8千米,清淤渠沟1280千米,延伸渠道2072千米,恢复渠道696千米,建移动泵站19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346.78万亩。
(3)河库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水源可靠、有灌排设施但不完善、短期内能够修复的灌区。清淤整修渠沟710千米,延伸渠道1539千米,恢复渠道358千米,建移动泵站8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292.85万亩。
(三)解决山丘群众饮水困难的措施
全省目前已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人畜吃水困难,这部分农村群众居住特别分散,饮用水水源缺乏,采取工程措施解决困难大,耗时长,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大旱之年灾区群众有水吃,购置运水设备,提水设备,临时性饮水水量供给能力,对地下水位相对较浅、具备打井条件的地区,通过应急打井、引山泉、截潜流,增加供水能力。
(四)加大引黄灌区灌溉面积的措施
一是对具备引水条件的引黄灌区,引水闸门要全部开启,最大限度的加大引水量,努力扩大灌溉和补源面积。二是对因黄河河势变化引起的引水口门脱离主河槽,无法引水的灌区,可采用统一调配挖泥船,疏挖延伸引水渠,以保证引黄水量。三是对黄河加大下泄流量后,引水量仍无法满足灌溉水量的灌区,可购置大功率移动泵站,加大引水能力,满足灌溉需求。四是对于扩大引黄灌溉、补源效益明显、工程建设任务重的大功、马庄引水工程请解放军部队参与建设。五是河务部门的引黄工程水费1000万元由省财政统一负担。
(五)提高抗旱服务队应急抗旱能力的措施
一是选择机构比较健全、管理比较规范、有一定应急抗旱能力的126支省、市、县级抗旱服务队,补充购置部分应急抗旱设备。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购置应急拉水车、打井洗井设备和移动抗旱浇地设备等,实施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提供抗旱设备维修养护,并重点解决部分群众因旱饮水困难和缺乏灌溉条件的坡岗地的应急浇地问题。二是按照抗旱条例要求,为提高应对干旱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新建1处中央级抗旱物资储备库,应急采购一批拉水机具、水泵、发电机组、找水打井设备、节水灌溉设备、输水软管、移动净水设备、净水药剂、化学抗旱剂等抗旱物资。
(六)实施抗旱浇地直补的措施
为减轻农民抗旱负担,调动农民投入抗旱浇地的积极性,按谁浇地补给谁的原则,中央财政每亩地春灌浇水补贴10元。
(七)加强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围绕这次抗旱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县级财政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于安排,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形式给管护主体进行补助,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的持续效益。
三、资金筹措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于抗旱工程的投入力度,引导群众投资投劳,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建设灌溉工程,支持全省的抗旱工作。从财政、发改、农业、水利、农开、国土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当中统筹安排,投资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资金77.25亿元,新增灌溉、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其中:
1、在建工程资金50.62亿元。包括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5.78亿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亿元、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6.88亿元、新增农资综合补贴6.4亿元、度中低产改造7.5亿元、度现代农业1.75亿元、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亿元、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2、拟建工程资金23.4亿元。包括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5亿元、农业综合开发7.5亿元、现代农业1.75亿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4.8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部门、原性质、原渠道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3、新建工程资金3.2亿元。用于引黄灌区清淤和水毁工程应急修复1.86亿元、河库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0.96亿元、引黄水费0.1亿元、解决山丘区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0.3亿元。资金从省土地出让收益中筹措,由水利厅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实施。
四、建设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在建工程建设进度
1、全省37个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5.7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6亿元,地方配套1.18亿元。项目新增灌溉面积1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7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2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
2、度46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20个专项县项目。总投资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4.04亿元,地方财政配套4.32亿元。项目新增灌溉、改善、恢复灌溉面积94.73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3、全省89个产粮大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总投资9.8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92亿元,地方配套1.97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6.88亿元。项目建设规模198.96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14.1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8.01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7.33万亩。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水利厅、农业厅。
4、全省78个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中央总投资8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6.4亿元,建设规模100万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
5、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152.89万亩。
责任单位: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6、度25个现代农业项目,中央投资1.75亿元,建设规模81.24万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7、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补助项目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8.24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4亿元。建设规模93.01万亩,其中灌溉效益46.5万亩。
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18.5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9亿元,建设规模155.46万亩,其中灌溉效益77.8万亩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二)抓紧组织实施XX年计划建设项目
1、XX年度46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项目。总投资9.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3.68亿元,地方财政配套5.08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2、XX年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113.9万亩。
责任单位: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3、XX年度25个现代农业项目,中央投资1.75亿元,建设规模78.56万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4、XX年24个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4.8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35亿元,地方配套1.46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三)实施新建的抗旱应急工程
1、引黄灌区清淤和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对引黄灌区闸前引水渠和输水干渠进行清淤,修复水毁工程。省级财政筹资1.86亿元。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86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2、河库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修复河库灌区水毁工程。总投资0.966亿元,其中:省投资0.77亿元,省辖市配套0.19亿元。新增、改善灌溉面积93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四)解决山丘群众饮水困难
解决山丘区45万人临时性吃水困难,省财政筹资0.3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五)抗旱服务队应急能力建设
完善126支省、市、县级抗旱服务队,新建1处中央级抗旱物资储备库,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2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六)抗旱浇地直补政策及引黄灌区水费
按全省1685万亩受旱面积,中央财政每亩地春灌灌溉补贴10元,共1.69亿元。为满足引黄灌溉和补源的需要,引黄河水10亿立方米,省财政安排补助灌溉水费0.1亿元。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抗旱应急灌溉工程的领导,立足于抗大旱、抗长旱、防大灾,对抗旱应急灌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真正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要强化责任,将抗旱应急灌溉工程任务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分解到市、县(市、区)、乡镇、村,落实到田间地块,工程进度、质量、成效作为“红旗渠精神杯”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逐级分包市、县(市、区)、乡镇、村,为确保抗旱灌溉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启动省直“百厅(局)包百县(市、区)”活动,做到一包到底、包出成效。对急难险重的工程任务要积极争取驻豫部队的支持和帮助。
(二)明确任务。抗旱应急工程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实行政府负责制,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县级政府为平台进行统筹运作。要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部门涉及农田水利的在建工程实行“钱粮挂钩”,对分解的灌溉面积负责。在建和拟建的项目按原部门、原性质、原渠道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建设管理,新建的工程项目由水利厅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实施。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将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报省政府,并要将完成的项目名称、地点、效益面积、建设内容建档上图,标在县、乡地图上,报省政府备案。
省财政、发改、国土、农开、水利等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掌握本部门实施的应急灌溉工程进度和建设信息,从2月20日起每5天将工程进度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
(三)加快进度。抗旱应急灌溉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抢险救灾的原则,比照12月15日省政府专题研究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度田间工程招投标工作形成的会议纪要(豫政阅〔〕15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简化招投标手续,可以不进行招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把加快建设进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指导,科学调度、合理配置水源;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快方案制定、审批的进度,合理调配施工力量,科学安排工期,确保工程如期完工。要实行工程项目进度定期通报制度,财政、发改、国土、农开、水利等部门要向省辖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所实施项目的工程建设情况。
(四)严格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的督导,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实行阳光作业,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督促责任制的落实,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四)营造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栏、专题,精心组织新闻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抗旱灌溉工程建设的先进典型,把方方面面力量凝聚到工程建设上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抗旱灌溉工程的浓厚社会氛围,齐心协力打一场抗旱攻坚战,为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总体目标
确保全省8000万亩小麦实现夏粮总产300亿公斤。一要确保5080万亩水源有保证、灌溉设施齐全、灌溉周期较短的麦田适时灌溉;二要采取应急措施提高1351万亩麦田灌溉保证率;三要对无水源、无灌溉设施的1600万亩麦田通过抓好雨后保墒和趁墒追肥等关键措施力争少减产;四要解决山丘区因干旱造成的农村居民饮用水困难问题。
针对1351万亩有灌溉设施但因缺乏灌溉水源、灌溉设施损坏和不配套等原因出现灌溉困难的麦田,采取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并举的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尽快建成并发挥工程灌溉作用。
1、加快在建的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度中低产改造、度现代农业、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投资50.62亿元,确保715万亩灌溉工程在3月底前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2、提前安排拟建的的工程项目。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项目23.4亿元建设资金,力争尽早发挥项目区356万亩工程灌溉效益。
3、抓好新建的应急工程项目。省级财政筹措3.2亿元资金新建一批投资省、工期短、见效快的应急灌溉工程,重点用于引黄灌区清淤、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山丘区临时饮水困难、引黄灌溉水费补助,解决279万亩灌溉问题,其中引黄灌溉186万亩。
以上各项工程按照部门分工组织实施,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确保春季灌溉需要。
二、抗旱措施
(一)确保现有水利设施抗旱的措施
各级水利部门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地区现有的抗旱工程和水源进行排查和分析,进一步摸清各类水源现状和工程运行情况,督促各地加强对抗旱设施的维护保养,对引水渠、排水河沟、节制闸等各类控制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老化失修的水利工程要抓紧时间修复,工程设施不配套的要尽快完善,保证水利工程和灌溉设施全面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引黄灌区要加大引水渠道清淤疏通力度,保证渠道畅通,使有限水资源发挥最大灌溉效益,为全面春灌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新增抗旱能力建设的措施
投资77.25亿元,用于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采取以下工程措施:
(1)井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地下水埋藏浅且较为丰富区的黄淮海平原区、南阳盆地、傍河滩地等区域。新打机井64930眼,更新、维修机井37252万眼。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711.49万亩。
(2)引黄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沿黄的灌溉补源地区,安排枢纽工程、引水渠、输水渠的清淤和整修,加大引水、输水和储水能力。疏挖引水渠76.8千米,清淤渠沟1280千米,延伸渠道2072千米,恢复渠道696千米,建移动泵站19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346.78万亩。
(3)河库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水源可靠、有灌排设施但不完善、短期内能够修复的灌区。清淤整修渠沟710千米,延伸渠道1539千米,恢复渠道358千米,建移动泵站8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292.85万亩。
(三)解决山丘群众饮水困难的措施
全省目前已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人畜吃水困难,这部分农村群众居住特别分散,饮用水水源缺乏,采取工程措施解决困难大,耗时长,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大旱之年灾区群众有水吃,购置运水设备,提水设备,临时性饮水水量供给能力,对地下水位相对较浅、具备打井条件的地区,通过应急打井、引山泉、截潜流,增加供水能力。
(四)加大引黄灌区灌溉面积的措施
一是对具备引水条件的引黄灌区,引水闸门要全部开启,最大限度的加大引水量,努力扩大灌溉和补源面积。二是对因黄河河势变化引起的引水口门脱离主河槽,无法引水的灌区,可采用统一调配挖泥船,疏挖延伸引水渠,以保证引黄水量。三是对黄河加大下泄流量后,引水量仍无法满足灌溉水量的灌区,可购置大功率移动泵站,加大引水能力,满足灌溉需求。四是对于扩大引黄灌溉、补源效益明显、工程建设任务重的大功、马庄引水工程请解放军部队参与建设。五是河务部门的引黄工程水费1000万元由省财政统一负担。
(五)提高抗旱服务队应急抗旱能力的措施
一是选择机构比较健全、管理比较规范、有一定应急抗旱能力的126支省、市、县级抗旱服务队,补充购置部分应急抗旱设备。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购置应急拉水车、打井洗井设备和移动抗旱浇地设备等,实施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提供抗旱设备维修养护,并重点解决部分群众因旱饮水困难和缺乏灌溉条件的坡岗地的应急浇地问题。二是按照抗旱条例要求,为提高应对干旱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新建1处中央级抗旱物资储备库,应急采购一批拉水机具、水泵、发电机组、找水打井设备、节水灌溉设备、输水软管、移动净水设备、净水药剂、化学抗旱剂等抗旱物资。
(六)实施抗旱浇地直补的措施
为减轻农民抗旱负担,调动农民投入抗旱浇地的积极性,按谁浇地补给谁的原则,中央财政每亩地春灌浇水补贴10元。
(七)加强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围绕这次抗旱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县级财政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于安排,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形式给管护主体进行补助,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的持续效益。
三、资金筹措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于抗旱工程的投入力度,引导群众投资投劳,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建设灌溉工程,支持全省的抗旱工作。从财政、发改、农业、水利、农开、国土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当中统筹安排,投资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资金77.25亿元,新增灌溉、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其中:
1、在建工程资金50.62亿元。包括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5.78亿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亿元、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6.88亿元、新增农资综合补贴6.4亿元、度中低产改造7.5亿元、度现代农业1.75亿元、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亿元、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2、拟建工程资金23.4亿元。包括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5亿元、农业综合开发7.5亿元、现代农业1.75亿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4.8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部门、原性质、原渠道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3、新建工程资金3.2亿元。用于引黄灌区清淤和水毁工程应急修复1.86亿元、河库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0.96亿元、引黄水费0.1亿元、解决山丘区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0.3亿元。资金从省土地出让收益中筹措,由水利厅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实施。
四、建设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在建工程建设进度
1、全省37个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5.7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6亿元,地方配套1.18亿元。项目新增灌溉面积1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7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2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
2、度46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20个专项县项目。总投资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4.04亿元,地方财政配套4.32亿元。项目新增灌溉、改善、恢复灌溉面积94.73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3、全省89个产粮大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总投资9.8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92亿元,地方配套1.97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6.88亿元。项目建设规模198.96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14.1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8.01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7.33万亩。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水利厅、农业厅。
4、全省78个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中央总投资8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6.4亿元,建设规模100万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
5、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152.89万亩。
责任单位: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6、度25个现代农业项目,中央投资1.75亿元,建设规模81.24万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7、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补助项目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8.24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4亿元。建设规模93.01万亩,其中灌溉效益46.5万亩。
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18.5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9亿元,建设规模155.46万亩,其中灌溉效益77.8万亩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二)抓紧组织实施XX年计划建设项目
1、XX年度46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项目。总投资9.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3.68亿元,地方财政配套5.08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2、XX年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113.9万亩。
责任单位: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3、XX年度25个现代农业项目,中央投资1.75亿元,建设规模78.56万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4、XX年24个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4.8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35亿元,地方配套1.46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三)实施新建的抗旱应急工程
1、引黄灌区清淤和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对引黄灌区闸前引水渠和输水干渠进行清淤,修复水毁工程。省级财政筹资1.86亿元。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86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2、河库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修复河库灌区水毁工程。总投资0.966亿元,其中:省投资0.77亿元,省辖市配套0.19亿元。新增、改善灌溉面积93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四)解决山丘群众饮水困难
解决山丘区45万人临时性吃水困难,省财政筹资0.3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五)抗旱服务队应急能力建设
完善126支省、市、县级抗旱服务队,新建1处中央级抗旱物资储备库,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2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六)抗旱浇地直补政策及引黄灌区水费
按全省1685万亩受旱面积,中央财政每亩地春灌灌溉补贴10元,共1.69亿元。为满足引黄灌溉和补源的需要,引黄河水10亿立方米,省财政安排补助灌溉水费0.1亿元。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抗旱应急灌溉工程的领导,立足于抗大旱、抗长旱、防大灾,对抗旱应急灌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真正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要强化责任,将抗旱应急灌溉工程任务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分解到市、县(市、区)、乡镇、村,落实到田间地块,工程进度、质量、成效作为“红旗渠精神杯”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逐级分包市、县(市、区)、乡镇、村,为确保抗旱灌溉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启动省直“百厅(局)包百县(市、区)”活动,做到一包到底、包出成效。对急难险重的工程任务要积极争取驻豫部队的支持和帮助。
(二)明确任务。抗旱应急工程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实行政府负责制,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县级政府为平台进行统筹运作。要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部门涉及农田水利的在建工程实行“钱粮挂钩”,对分解的灌溉面积负责。在建和拟建的项目按原部门、原性质、原渠道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建设管理,新建的工程项目由水利厅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实施。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将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报省政府,并要将完成的项目名称、地点、效益面积、建设内容建档上图,标在县、乡地图上,报省政府备案。
省财政、发改、国土、农开、水利等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掌握本部门实施的应急灌溉工程进度和建设信息,从2月20日起每5天将工程进度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
(三)加快进度。抗旱应急灌溉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抢险救灾的原则,比照12月15日省政府专题研究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度田间工程招投标工作形成的会议纪要(豫政阅〔〕15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简化招投标手续,可以不进行招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把加快建设进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指导,科学调度、合理配置水源;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快方案制定、审批的进度,合理调配施工力量,科学安排工期,确保工程如期完工。要实行工程项目进度定期通报制度,财政、发改、国土、农开、水利等部门要向省辖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所实施项目的工程建设情况。
(四)严格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的督导,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实行阳光作业,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督促责任制的落实,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四)营造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栏、专题,精心组织新闻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抗旱灌溉工程建设的先进典型,把方方面面力量凝聚到工程建设上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抗旱灌溉工程的浓厚社会氛围,齐心协力打一场抗旱攻坚战,为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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