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国梦600字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中国梦,而我的中国梦就在这里。
2011年11月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货车与当地一家幼儿园校车迎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伤。据正宁县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发生事故的校车为一辆金杯面包车,为幼儿园所有,经过私自改装。该车核载9人,实载64人,涉嫌严重超载。在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现象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处于弱势地位、被动地位,容易受到侵犯、侵害。而安全问题必须长鸣警钟,常抓不懈;社会、学校、家长要各尽其职,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不发生恶性事故;未成年人要加强自我保护,掌控安全自救常识。
2012年4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获得通过并开始实施。校车天理将校车问题纳入法制轨道,确定国家将建立多渠道等措施校车经营机制。但根据校车条例,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成为校车服务对象,高中生和幼儿不在服务范围之内。条例还规定,“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遵守本条例校车安全管理的规定。”党和政府迅速采取的这一措施,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也同时保障了祖国未来的人才。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校车安全关系到亿万学生的生命健康;校车安全还要加强科技支持,也需要立法的保障,理发更能促进校车安全建设;加强立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建设祖国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为祖国的未来努力,让我们为祖国的未来喝彩,营造新型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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