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700字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写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农村小男孩的故事。
他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瑞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
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绚丽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当我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最后一句话时,不禁为尼尔斯这个小精灵感到周游瑞典的奇妙旅行而兴奋不已。这位小主人公从一个不爱读书、调皮捣蛋的孩子,成长为一位温柔善良.乐于助人的少年不能不让作为教师的我们深感欣慰。尼尔斯这些优良品德的养成富有传奇色彩,是友谊让他长大了。我想友谊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当朋友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尽力帮助他,为他排忧解难;当我们快乐时,要和朋友一起分享,这样就会使我们的快乐加倍。
看着这本书,眼前便会浮现出一个个熟悉的面孔:爱捉弄同学的贺锦涛,爱告状的贺子珅,淘气的张福辉,一看到书就发愁的唐家云……在他们身上有无数个相同的细胞,让人有时欢喜有时忧,但无疑他们都是善良的孩子,在无拘无束地挥洒自己张扬的个性。
我想如果开学后把这本书推荐给他们看,他们一定会喜欢的,或许会收到意外的收获也未可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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