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700字
不知怎地,最近老是做梦。
醒来后却是一脸迷茫。内心空荡荡的莫名其妙。明明在梦里那么清晰的告诉自己要记得,要记得。意识一回归留下的就只是支离破碎的模糊影像。原来姹紫嫣红开遍,都付诸于断壁残垣。
还是想不起来的好,我嗤笑一声。
或许我忘记了很多东西,怎么也找不到了。
都说人的潜意识就像一片海,飘浮在上面的能轻而易举的想起。而那些沉到底下的,时间越久,就越容易忘记。能被时间保留的,才能称作记忆。而连被记住的资格都没有,又怎能称之为“忆”。更甚者一些索然无味的,早就消失地干干净净。
难怪我需要用笔,把要忘记的记下来,再理所当然地忘掉。
我很少怀念过去,只觉得即使怀念,终究也感觉不到从前的原汁原味。况且我也没有什么可以回忆的——童年于我,除了个别有闪闪的发光点,剩下的都被别人陈词滥句讲完了,枯燥的不堪入目。借用别人的一句话:像每一滴酒都回不到葡萄,我回不了年少。
所以常常看到别人谈笑风生,就会有一种莫名的孤独。
现在在身边的人,只记得你不过是个只有几年交情的熟人罢了。而那些记得你是个活蹦乱跳、充满生气活力的孩童的人却都已经离开。唯一能战胜光阴的就只有回忆,但,就连能和你一起回忆的那些人都不在了,那才是真的被遗忘了。
哎呀呀。脑子里的东西太多,就会承受不住。所以大脑是个好东西,它会把主人不愿接受的都选择性抹去。遗忘遗忘,不是忘记了,而是遗失了。而真正的遗忘,是连忘记本身,都不记得了。很多人拼劲全力死命的想要复原从前,惶恐不留神就失去过去,却从没认识到,如果世界让你选择遗忘,那么所复原的也不会是过去。
倒不如将错就错,正好还赚个机会清空一下回收站。
很多时候,遗忘是最好的开始,
莫将过去握得太紧,不然,还如何把握现在?
高一:当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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