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00字
我是一个让大家又讨厌又喜欢的人,也许你会问,为什么这么说呢?看完了全文你就知道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了。
首先吧,我是一个班级里公认的小迷糊,因为我的计算题要不就是加减乘除符号没看清,要不就是口诀背得颠三倒四的了,要说最惨的就是单位没写,结果好端端的一百分就这么摇身一变,变成了99。5分了,唉。谁能说我不迷糊?最惨的是三年级的开学前几天,我一连把闹钟弄错了,结果害得我天天5、6点起床,上课还直打瞌睡,迷迷糊糊的,难受死了!!每当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改回原来的时间时,这个念头却总是从我脑子里跳来跳去,溜走了,一回家又啥也不知道了……哎,我这个迷糊蛋。
实际上吧,其实我还有一个缺点,我想只要和我聊过天的老师都知道——说话含含糊糊的,我还记得我们学校的一次升旗仪式上,我就用过一个形象的词语来比喻我自己——浆糊。谁叫我每天说话都怕说错呢,谁叫我要面子呢,我相信有一连串的理由可以解释。可到头来,我还是改不了这个陋习。每次当我想试试说话不含糊,结果就因为紧张让我每次说出口的话比更以前含糊了,每次别人听我说话时,就好像在听天书,头上顶了个大大的问号……哎呦喂,胆小鬼的我啊,就因为这样,每次上课老师都得听两遍,我也得说两遍,有时甚至要说四遍。烦!~
当然啦,既然说是又讨厌又喜欢的人,当然是有优点的啦!在我的优点之中,我最满意的就是我的幽默感。幽默感可是我们做乐天派的法宝!!我本人能觉得幽默感是现在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有了幽默感才会有轻轻松松的生活,所以,如果你看到我在像傻子似的“嘿嘿”笑的话,可千万别瞧不起我,因为人家脑子上空正“飞着”笑话哩。不过如果在不适当的时候,那么一幽默,那可就大大的不好了,也许还会带来尴尬哩!当然啦,这是我自己得出来的结论。
嘻嘻,看完了全文,我想大多数人也会觉得我是一个让大家又讨厌又喜欢的人吧,这样不是挺好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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