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伴我行1000字
书,像诗苑里的一朵奇葩,在身处逆境的我们警悟、奋进;书,宛如那美丽的贝壳,让闲暇之余的我们陶醉于她的光泽与美丽;书,也似那淡蓝的风铃,让懵懂天真的我们伫手聆听她的低吟浅唱。
对于书,我有着一股莫名的情谊,记得我从咿呀学语开始便和他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小时候,我就特别喜欢听童话故事,每天晚上都吵着要妈妈讲故事给我听,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在睡觉前必须要听故事的习惯,否则就睡不着。听妈妈讲故事时,我总是聚精会神的听着,生怕漏掉了其中最精彩的情节。当听到《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时,我心中总会为小女孩不幸的遭遇而感到难过;听到丑小鸭经过重重危险,终于成为漂亮的白天鹅时,为它而感到高兴;听了皮诺曹的故事,担心自已会不会因为说谎,而鼻子变长……听完故事后,我总会沉浸于童话中,做一个温馨的梦。
长大了,自己识字了,便不用妈妈再给我讲故事了。我最初看的是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着的第一部小说《鲁滨逊漂流记》。里面的情节深深得吸引了我的目光。鲁滨逊出海航行时,途中遇到了大风浪,船上所有人都丧生了,唯有他活了下来……当我正津津有味地“啃”书时,妈妈闯了进来,让我帮她去打扫卫生,顺便陪她去超市买东西。我极不情愿的放下了书,闷闷不乐得去打扫房间。我拿了块抹布,心不在焉的打扫着,满脑子都在想鲁滨逊后来怎么样了,他会有怎样的遭遇呢?我真的好想再看下去,不如,我不帮妈妈打扫了,回到房间里去看书。不行不行,妈妈会说我的,要不,我找个借口去看书,我心里想到。于是我就找了个借口,骗妈妈说,肚子疼,去上洗手间,把书带进了洗手间。坐在马桶盖上,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转眼间40分钟过去了,但我丝毫没有察觉到。直到远处传了阵阵香味,肚子开始唱起了“空城计”,我才发觉过去好长时间了,已经到中午了,我恋恋不舍得从书中抬起头来,把书放到自己房间,洗洗手,吃饭去了。这就是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但这不仅仅是全部,我每天都在和书亲密接触,发生着更多有趣的故事。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阳,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读不在三更五鼓,功只怕一暴十寒”。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初一:一缕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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