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事700字
那是去年暑假的一天,天气格外晴朗,万里无云,而火红的太阳像个大火球似的悬挂天空,把燥热洒向大地。
我无聊的坐在书桌前,对着那本厚厚的书发呆。突然,“嗡”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发呆,原来是只蚊子。我的手轻轻向上一合,小蚊子“乖乖”地“钻”进了我的“五指山”。我用两个手指捏着它,好奇的观察起来,谨然一副“大眼瞪小眼”的样子。细细观察,它原来是这么弱小,几条细小的腿不住的挣扎,想从我的手中逃脱。只要我的手指稍一用力,它就不能动弹了。我越看它越可怜,越发觉得生命是那样弱小,怜悯之心油然而生,我便轻轻张开手指把它放了,它落在了墙角里。我轻笑了一声,觉得自己做了件特别“伟大”的事,好好犒劳自己一下,从冰箱里拿了一个冰激凌,然后捧起桌上那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正看到精彩之处,突然感到课桌下面的腿奇痒难忍,弯腰抓痒。不经意间,我瞟了一眼,原来叮了个大包,又红还又肿。我便想到了它????刚才从我的“二指禅”中逃生的那只蚊子。我火冒三丈,在房间中寻找了好半天,墙角、天花板……。我一个角落都不放过,最后终于在窗户上找到了它。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就是为了这样一个小东西,唉,要怪只能怪自己命苦。我果断地挥起苍蝇拍,心中的怒气全发泄在苍蝇拍上,只听“啪”一声,那小东西命丧黄泉了。
苍蝇拍上,那血迹分明就是自己的呀!想不到放它一命,它却以这样的方式来“报答”自己。
这件事使我真正认识到:任何东西的本性是不会变的。就像羊必定吃草而老虎必定吃肉一样,蚊子叮人的本性也是不会改变的。一件看起来可笑但却富有哲理的傻事使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
二七区兴华小学五年级 卢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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