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400字
在学校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苦苦奋斗——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感五一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原版的《鲁滨逊漂流记》,被其所深深吸引。由于读的是中英对照版,缩水太严重。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找来中文版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有许多感受。首先,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似乎有些不太合适。鲁滨逊地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他在荒岛上度过地二十八年,这同漂流根本无关。而其在海上度过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进行着有目的的航行,即使偶尔遇上风暴,船偏离航线或他落入水中,他并没有任其漂流,而是奋力将船驶回航线或自己努力像目的地游去。因此,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与内容不符,有些名不符实,不妨改作《鲁滨逊历险记》,这样才更能体现出他的冒险经历。
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在他首次出航,遇上暴风但平安回来后,他曾一度试图放弃继续出航的念头,但最后,无知战胜了理智。我认为鲁滨逊太不理智了,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可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至少二十八年的时光,甚至是他的一生。我想,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或许我会听从他的意见,毕竟,他是我的父亲,他的生活阅历比我丰富,他比我更冷静。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等等。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恐怕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也许,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值得一提的是,在文中,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错误,比如错别字,前后矛盾,等等。不知是由于作者写书太仓促,还是想把此文变成真正的海员日记而故意出的错,也许只有作者自己明白。
总而言之,我从这本书中,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必须自己独立地做些大事了。
初一:胡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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