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背时间的债900字
时间法院今天要审判一场大官司。。
法官:带原告和被告上台。
顷刻间,原告各被告,及其各自的律师已就位。
法官:现在有请原告惜时进行控诉,双方各自进行申诉与辩护。
原告(惜时):我要告被告费时,他欠下了我一大笔债,并且想欠债不还。
被告(费时):我哪有啊?只是浪费了你的时间而已,这用得着吗?
原告律师:请问被告,你没有听说过“时间一分,贵如千金”吗?你没有听说过“在一切与天俱来的天然赠品中,时间最为宝贵”吗?你没有听说过“时间是不可占有的公有财产,随着时间的推移,真理会愈发显露”吗?而我们站在这里所谈的,就是真理!辩护完毕。
刹那间,台下响起了一片雷鸣般的掌声。
法官:那么被告费时及其律师有什么所谈的吗?
被告(费时):那么我为了自己工作而努力,为了自己生活而潇洒有错吗?我们人类在世间来一遭,不对得起自己怎么能行呢?
被告律师:请问原告,被告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生活而浪费别人的时间是他的自由?而原告将自己的时间借给被告,只怪你自己太悲天悯人,这又怪得了谁呢?
原告(惜时):但你们没有听过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吗?既然你欠下了我时间的债,就应该给予我方赔偿。
被告(费时):对待珍惜时间这一点,我承认我有错,但原告又何必斤斤计较呢?浪费了一些时间后面我慢慢赔偿就可以了啊!尤其我们还是朋友,“相煎何太急”啊!像我,从来不珍惜时间,又能将我怎么样呢?
原告(惜时):被告你错了!法国作家巴尔扎克把时间比作资本,德国诗人歌德把时间看成是自己的财产。鲁迅先生对时间的认识更深刻,他说:
“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无异于谋财害命。”……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珍惜时间呢?
原告律师:被告,鲁迅不是说过:“生命是以时间为单位的,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吗?西班牙不是有句“珍惜时间就是延长寿命吗?其实,至今为止,你浪费时间就已背下了一大笔债了。”
刹那间,台下又响起了一片如雷鸣般的掌声。
法官:那么被告,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吗?
被告:这这这……这……唉——
被告惭愧在低下了头。
法官:辩论完毕,原告胜利,本庭宣判,罚被告赔原告现金100万元,罚被告一辈子珍惜时间,完毕!
又在一片雷鸣样的掌声中,原告与被告被送了下去。庭院小结: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我们应该珍惜时间,不背时间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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