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书的故事900字
第一次看书是在我七岁的时候,书的图片很美,文字也很优雅,就像置身于另外一个世界,让人感到特别舒服。从那时起,我就对书有着一种朦胧的亲切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我喜欢读书,对读书有着浓厚的兴趣。因为读书能让我明理,读书能使我增长见识,读书能使我开阔视野。我喜欢看幽默的笑话书,喜欢看经典的名书,充满稚气的童话书,还喜欢看历史悠久的古典文学……一看到这些书,我就会高兴地一蹦三尺高。然后,坐在沙发上认真的看书,细细品味其中的乐趣。如读《居里夫人传》这本书时,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要想有所成就,不是轻而易举的,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我是多么渴望像居里夫人那样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到科学的世界里去探索一个又一个的奥秘。
有一次,我从老师那里借来了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欣喜若狂地捧着这本书,坐在沙发上如痴如醉地读着。“啊!”的一声如五雷轰顶般在我耳边炸开,原来是妈妈都发出了这般噪音。我连忙问:“妈妈你怎么了?有什么事吗?”妈妈说:“我要做糖醋排骨,可是没有糖了!”我听完,骄傲地昂起头,拍了拍胸脯,满怀信心地对妈妈说:“让我去吧!保证完成任务!”说完调皮地敬了一个队礼。妈妈无奈地摇了摇头,“好吧,就让你试一次。我看着手中精彩绝伦的书,舍不得放下,可又要帮妈妈做家务,心里纠结极了。突然一个想法从我脑中蹿了出来:不如边走边看书吧!哈哈!我真是太聪明了!于是我就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着手中的书一边走着路,沉浸在那让人流连忘返的书中,当我匆匆忙忙赶到商店时,却忘记了妈妈让我买什么。于是我就自作聪明的买了一些盐,我高兴地拿了回家,妈妈一看就傻了眼,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妈妈对着我就是一顿臭骂:“你个榆木脑袋!我叫你买糖,你给我买那个盐,你想不想吃饭了!”说完我惭愧的笑了笑,于是中午没有吃到美味的糖醋排骨,反而吃了一堆又酸又咸的排骨。
转眼间,几年过去了。现如今我对书有着越来越浓厚的感情,书早已成为我守望的精神家园。因为它,我的知识面开始拓展;也正是因为它,使我在学习上有了不小的进步;更要感谢它的是,他它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书是我成长的摇篮;书是我遨游的海洋;书更是我终生的伙伴!
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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