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陋习1000字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常听长辈说,我继承了父母所有的缺点,不管是长相还是性格或是其他。所以,从我一出生,命运就注定了我是一个和“完美”沾不上一点边的90后。
我深知,要让谁了解我的陋习,不整整说上个二十四小时,绝对是“意犹未尽”的。可我也委屈,谁让我是家中“独生女”,有好多哥哥、弟弟,却没有一个姐姐或是妹妹。在这“万草”群中,就算我这朵花不美丽,不娇艳,也绝对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被众人捧在手心,轻不得,重不得的那一位。
我不知我这叫“因福得祸”还是“因祸得福”。在家中,我“大小通吃”,以大欺小,以小欺大,为所欲为。而到了最后,总是大大小小的“少爷”被骂得狗血淋头,唯独我这不上不下的“小姐”站在一旁看热闹。老实说,我现在是极度鄙视我这种“后宫式争宠“的,占着自己得点宠幸,就近乎疯狂的炫耀,还得让其他“妃嫔”吹捧,恭敬相待,万事顺从,否则就给人一“杀无赦”,寻些乐子让自己快活!天啊!难道我竟是那“杀人不眨眼”的皇后?不,绝对不行,我得趁这陋习还未滋长,尽快把它扼杀在萌芽状态!
除了娇纵,最让我感到羞愧的陋习——懒惰!
对于我以女儿身问世,我深表怀疑——是不是上帝在我出世的最后一秒才决定赐予我家一女?以至于在我身上竟丝毫也找不出中国传统女性的优良品质。在家的时候,妈妈常“抱怨”:怎么你一个女孩子,这么不讲究呢?还不如哪个哪儿哥哥,现在连哪个哪个弟弟也比不上了!唉!确实挺可悲的,我是“千古罪人”,愧对万千女性!可我得喊冤——我努力过的——为了得到一句肯定,我偷偷躲在厕所洗衣服,而且说“用尽全力”是一点也不夸张的。也记不清是多少个小时以后,我完成了我的“大作”!可接下来的一切却惨不忍睹!我的双手因长时间浸泡,又加之摩擦过度,掉了好大一块皮,导致接下来的近半个月,我连写字,弹琴一样都做不了!非但没得到一句表扬,反而还阴差阳错成了“奇葩女”的代言人!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可是,人家也有无数白痴女孩的共同特征的好吗!
我喜欢八卦,疯狂追星,热衷偶像剧!只是好容易有像女人的时候,竟还甩不掉“无知”、“白痴”这些字眼!而现如今,我也深刻体会到了“偶像剧”对祖国未来花朵的摧残!我常会在一个人的时候学着电视剧中的女主角发呆、傻笑,幻想一个根本不可能真实发生在我们身上的童话世界。只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人家幻想完后,男主角会优雅现身,而我呢?每次被惊回现实,总会有一群表情淡定的屌丝无情的飘过!然后我就形也不似,神也不似地学“林妹妹”装忧郁,时不时还“情到深处,潸然泪下”!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出戏”,现在看来,一点也不假!
综上所述,我发觉我面临一个更致命的问题——这么多的陋习,我要从哪里开始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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