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
这天,是我最爱的一天,因为今天是星期日,又可以和妈妈去泰州书城看书了。毕竟,一周只有一个星期天嘛!
到了书城,我就连忙下车,就好像一个冲锋火箭,直奔大门。
一进去,我就迫不及待得往楼上奔,因为,大部分好书都藏在楼上哩!到了楼上,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它了————《鲁滨逊漂流记》。我看了一下简介,就对它爱不释手了。于是,我便找了一把凳子坐在那静静地看着。
主人公的名字叫鲁滨逊,我想这大家都知道吧?这本书和简爱一样,都是以自述的方式写成的。
内容大概是这样的:1651年,他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开始的他生平的第一次冒险生涯。在海上,他对此差点没命,那是他就祈求上帝,能保他平安,并发誓,如果他这次能活下来,就立即回到家乡,在家乡度过自己的余生。可上帝救了他之后,他却把自己曾经立下的誓约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在之后的日子里,他都忙着赚钱,并自己开发了一个小小的种植园,不久,种植园年年生意扩大,已经赚了不少的钱。于是,他又有了航海的念头,这个念头一直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接下来,他又上了船。这次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所在的船上除了他自己,余下的所有人都葬身海底。而他也孤生一人,留在的荒岛上。后来,鲁滨逊就在这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是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数字啊!要是换做是我,肯定是坚持不下去的。对了!在这荒岛里,他还救了几个野人的俘虏,并救下了他。那天是星期五,他就给那个俘虏起了“星期五”这个名字。星期五是他唯一可以交谈的人类朋友的朋友。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就是这样的了。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从中体会到冒险的刺激,和乐趣,同时也不能忘了危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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