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房子》读后感700字
最近,李老师给我们买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我用了一天的时间看完它。
这本书不是一部连篇小说(不像《海鸥乔纳森》那样的),而是一件事、一件事地讲,或讲一个人的故事。《秃鹤》这一章里讲的是:秃鹤是油麻地小学的秃子,是个又高又瘦的人,油麻地小学的同学都爱摸,后来别人开始笑话他,他越想越生气,在会操时,油麻地小学陷入高潮时,他却脱下帽子,让别人和他一起去献丑,后来大家都对他变得冷淡,有一次,在油麻地的春节晚会上,有一个节目的连长是秃子,本来是柳三下演的,但怕羞,不想演,后来秃鹤代替他演,演得很好,深受大家的喜爱。还有一个故事叫红门,他讲的是:一个叫杜小康的同学,他一开始看不起桑桑,在桑桑刚上学时,大家都鼓掌,他没有;有一次他们俩弄出了一场火灾,当桑校长问谁玩出的火灾,只有他站起来认错,而桑桑没有。
后来他们俩和好了,但是杜小康家欠的债太多了,不能上学,最后杜小康爸爸和杜小康一起去养鸭,但是鸭子把别人的鱼苗吃光了,最后只得到了几个双黄蛋。后来桑桑给杜小康卖鸽子的钱,让他做小生意。当然,这本书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但是,我觉得最好看的,就是我在上面介绍的故事了。《秃鹤》这一章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自己喜欢的东西,不让别人动,或者动的话要拿东西交换。这是不对的,应该跟别人分享才对。还有一个道理:别人不想演这个角色,就会缺少人,自己不要说不想演,应该自告奋勇,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这本书告诉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让我们不要贪心、不要计较小事、要跟同学团结友爱、要孝敬父母,养活父母,不让父母受苦。这些都是故事里的含义。让我觉得读这本书很有意义。
这本书也留给我们一个快乐的童年,难怪作者在书的他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读后获益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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