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600字
今天,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它主要讲的是鲁滨逊不顾父亲的劝阻,决心要出海经商。开始几次航海经商很顺利,但有一次被土耳其海盗所俘,幸而逃脱,到巴西经营蔗田和糖厂。四年后往非洲贩卖黑奴,不幸在大海中遇险,船上只有鲁滨逊一人脱险,其余的人全部葬身鱼腹。他漂流到一座荒岛,一个人在岛上造屋、种麦、喂羊、造船。后来从岛上的土人手里救出了一个将要被杀的人,作为自己的奴隶。他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后搭一艘路经荒岛的英国船回国。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变得兴旺起来的故事,跟随着他那引人入胜的经历,仿佛让人身临其境。
《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富有聪明才智,充满了活力,他不信天命,相信“常识”。尤其是文中对环境的描写,非常逼真,虚构的情景写得让我感觉好象身临其境,不由得不信服。他的语言自然,没有引经据典,故事都是通过鲁滨逊本人的自述表达出来,让人觉得十分地亲切。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非常适合我们的作品。它的语言朴素生动,文字明白易懂。我不厌其烦地看了一遍又一遍,可以说是“百看不厌”!每次都会从书中找不前所未有的感受。这让我想起来古人说过的一句话:从不同的角度去看一本书,那么,这本书就不只是单纯的一本而已,而是无数多本。
通过这本书的阅读,我得到很多的感受和感触,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点:不管是出身低微还是出生名门的人,只有通过自己不懈地追求和努力,才能有取得成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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