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600字
我有一大书柜的书,最令我收益匪浅的是那本《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是19实世纪美国著名女作家斯陀夫人最具影响力的作品。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在肯塔基州谢尔比的家中,有一位叫汤姆的黑奴。他是一位宗教信仰诚、心地善良的人,所以深得谢尔比家的上上下下的爱戴。可是不幸的事还是降临了这个和谐的家庭。谢尔比经商失败后,被迫把汤姆和使女丽莎抵押给了黑力。不巧却被丽莎偷听到了,连芫逃跑。她丈夫不堪受另一个东家的欺凌与压迫,乔装逃走了。他们在途中不期而遇,一家三口获得了自由。
而同样的黑奴,却受不同的待遇。汤姆叔叔被黑力运到南方,救了一个落水幼女伊娃。那姑娘的父亲克莱尔买他为家奴,可不久,克莱尔因劝架而告终人世,汤姆叔叔又被卖给残暴的雷格手里。由于汤姆叔叔个性刚正不阿,不肯屈服于雷格,最终被他活活抽死!这样的结局太悲惨了,象汤姆叔叔这么正直的人,竟然死于残暴的雷格的手里。可我也深知,在美国当时的奴隶制度下,汤姆叔叔一定会以悲剧告终。
看完这本书后,我很愤怒,愤怒美国人为什么要订立奴隶制度,因而害死了那么多的黑奴;愤怒汤姆叔叔为什么那么委曲求全;愤怒为什么黑人要受白人的控制……难道黑人就一定得在白人之下吗?就一定要受白人的欺凌吗?他们为什么不会反抗呢?“黑”与“白”一定要分那么清吗?其实,黑人中也许有许多杰出的人物,如艾滋病的小斗士恩科西,宽仁大义的黑人总统曼德拉……
虽然美国现在废除了奴隶制度,但白人遇到黑人时,总有一种歧视的眼光,我认为人类应该“种族不分贵贱”。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字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