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800字
一只乡下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涅狄格州康州乡下被带到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未来的人类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竞鸿运当头、福星高照,竞一天内成了地铁车站里的演奏明星!在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间里,它都会在白利尼家的报摊上倾心演奏,演奏的一曲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小夜曲等等的高雅曲目。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闭眼倾听,演唱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就连蟋蟀主人家的报摊上卖报的份数也成倍数突增。它就是柴斯特!一只外表看上去极为普通的蟋蟀。因贪吃,而阴差阳错地来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纽约,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鼠和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后来,它名声日响,
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间里,它都会在白利尼家的报摊上倾心演奏,使白利尼家的报摊一小下火了起来!但是,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涅狄格州康州乡下。这就是柴斯特的故事传奇。
作者 乔治·塞尔登,192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他的第一本书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出版后即佳评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
出名与自由,这是此书的精髓。在小柴斯特在纽约成名后,并没有快乐,所以,为了自由而放弃了出名。是啊,荣耀虽然是件好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一天早晚两次音乐会,这样的安排实在太累。过去在家乡的草地上,只要太阳照得正舒服,或者是到了月圆时分,或者是它想跟它的朋友云雀来一段音乐对话的时候,它就会放怀鸣唱起来,因为它有这样的心情。现在,不管他有没有心情,都一定得八点和四点半的时候各表演一场。如此累的出名,还不如回乡下。
这就是我的感受,大家有兴趣的可以来看看,相信你一定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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