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500字
读谁有历尽千辛万苦的意志,谁就能达到目的。是啊!英国著名大作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鲁滨逊就做到了这一点。
故事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出生在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并不喜欢家里的平淡生活,他喜欢冒险,有一次航海,那艘大船不幸下沉,唯独他一个人还幸运地活着。他在孤岛上修建住所,驯养、捕猎动物,种植庄稼,用兽皮做衣服,终于战胜自然,使自己的生活条件得到不断的改善,他还救了很多俘虏,最后终于回到自己深爱的故乡……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被鲁滨逊的这样的种种精神打动了。他勇敢、坚强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度过了28年;他充满了智慧,会吸收上次种植不成功的教训;他有创新精神,独自做出了面包,做出了各种容器。我还喜欢故事中被鲁滨逊救出的野人俘虏——星期五。因为他忠诚、善良、友善、憨厚、热爱学习。他们不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
看看鲁滨逊的生活,想想自己,每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真是太不应该了。是啊!挫折磨难是锻炼意志,增加能力的好机会。从今天开始,我决定不再做温室的花朵,要做室外的苍松,要亲自去经历世界上的各种新鲜事态,从中锻炼自己,在困难中悟出真理。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好书,它告诉我们这样一条人生哲理:只要有志气,有毅力,不怕艰难困苦,通过顽强的拼搏,通过锲而不舍的劳动,就可以克服生活中的种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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