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好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鲁宾逊漂流记》,我感到受益匪浅,也为鲁宾逊身上那种种优秀的品质感到由衷地敬佩。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笛福原本是商人,59岁开始写小说,于1719年写成《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是笛福在写作生涯中最成功、最著名的一部小说。这本书讲英国有一位年轻人名叫鲁宾逊,他从小喜欢航海,一次,他未告别家人就开始了他的航海生涯,旅途中,航船被风浪吞没,全船的人除鲁宾逊一人,剩下的人全部遇难。
最后,他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并坚强地生活了28年。这28年,鲁宾逊拓荒种地,驯养山羊,经历并战胜了无数困难,一次土人来岛上开人肉宴会,他还搭救了一个土人,并称他为“星期五”,鲁宾逊教“星期五”说话,“星期五”成为了鲁宾逊的奴隶,两个人靠他们顽强的意志,生活了下去。尽管困难在一点点摧毁他们坚强的高塔,可是他们没有退缩,创造了生存的地方。
直到28年后,鲁宾逊才搭偶然路过荒岛的航船回到了英国。这时他的父母早已双亡,他收回了父母的庄园的所有收益,全部捐给了慈善事业,也为原来他生活了28年的荒岛做出了许多巨大的贡献。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仅喜欢鲁宾逊这个人物,还喜欢鲁宾逊身上那种顽强的意志,非凡的毅力和勇气,因为这种种优秀的品质才更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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