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的小狗600字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是小狗逗逗和笨笨。逗逗一身油亮亮的毛,在太阳下闪闪发光。笨笨一身土黄色的毛,像抹了润滑剂,滑滑的。一对像电灯泡一样亮的小眼睛。它们的脖子上还挂着一串小铃铛,一跑起来,铃铛就“叮铃铃”地响,好听极了。逗逗和笨笨有共同的特点—贪吃。
它们只要用那灵敏的鼻子一嗅,就能闻到远处食物那诱人的香味,然后会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上去,不顾一切地抢起来,喉咙里还不时的发出低低的吼声,好像在威胁对方:“这是我的,不许抢!”。没人能拦住它们。什么谦让呀,友情呀,早被它们忘到九霄云外去了。逗逗还会表演一大绝活—“谢谢”。“谢谢”的方法是:后脚蹬地,身子立起,两爪合拢并前后摆动。
就因为这个,逗逗可没少受主人的表扬,也享受了比笨笨多一倍的美味。每当逗逗津津有味地享受美餐时,笨笨就在旁边流口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逗逗,似乎在说:“给我吃点儿呀!真不够朋友!哪怕一点点儿也好!”于是,它也要照猫画虎,试试自己的运气如何。可是它那不听话的爪子怎么也合不到一起去,每次的试验都以失败告终。笨笨“汪汪”叫了两声,似乎在责备自己那不听话的小爪。它恨不得干点偷偷摸摸的勾当,不用我说,你也知道是什么。主人看它那可怜样,就给了笨笨一些它平时最爱吃的鱿鱼丝,笨笨急忙叼着它的美味跑到一个隐蔽的地方,生怕被别人抢去,用眼睛巡视一番后,才开始享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到的美味。
吃完食物后,逗逗和笨笨就会在草丛里玩,刚才还为食物而争吵的逗逗和笨笨,现在已经如同亲生兄弟一样了。它们一会儿互相追赶,一会儿抱在一起打滚,玩得可高兴了。真是一对又淘气又可爱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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