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令我敬佩的人700字
秋风扫落叶,又是一个秋天。不知行道树下会不会再出现那个嶙峋的背影。开头设置悬念,很好,吸引人阅读。
“收酒壶嘞——”,一声雷鸣般的吆喝,总是打破清晨的娴静,也总是划破我的美梦。头发因为过度劳累而变得灰白,黑黄的皮肤,一双永远洗不干净的手,衣服总是脏兮兮的。外貌描写符合人物的身份,很好的表现了人物的职业。他就是我们家老房子附近的一个收废品的男人。清闲的时候,他经常吓唬正在嬉戏的小孩,弄得所有在场的孩子嚎啕大哭。工作时,经常习惯用脏手碰别人的衣服,让人厌恶。有的人把他叫到家里来拿走废品,他也不脱鞋,脏兮兮的鞋在干净的地板上印下黑乎乎的泥巴,收购时还经常占人便宜……由此我对他产生的感情由不满转化到厌恶。运用了欲扬先抑的写法,很吸引人。
一天放学回家,看到他坐在三轮车上嗑瓜子。脏手将瓜子一整个塞进嘴里,连皮带肉地一起咀嚼吞下。细节描写很好,很好的表现了自己对他的厌恶。我感到有史以来的恶心,向他翻了白眼“切!”地哼了一声就转头走了。没走几步就看到一只大黑狗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心咯噔一悸,“不是吧——”我连忙转身拔腿就跑。那只大黑狗果然紧接站了起来,跟在我屁股后面追。这时周围没有一个人,除了那个嗑着瓜子的“闲人”。无奈,只好跑向他,向他求救。他立马反应过来,抄起杆秤,拿起秤砣便帮我去打狗。这里打狗的场面还可以写得更生动更激烈些。我在一旁看着这惊险的激斗场面,直到结束。为了帮我,他受了点伤。“好了,没事了,你赶紧回家吧!天冷,别着凉了!”说完,蹬上三轮车便走了。
我由改为:很感激,目送着他那嶙峋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这里应该写一下我感激的具体心情:由厌恶到感激到敬重,还有自己的后悔和内疚。那时,正值深秋。现在,我们已经搬走了,也就再也见不到那个“打狗”英雄了,留下的只有对他的万分感激与无尽的愧疚,并且我永远忘不了他的乐于助人。他的博大胸怀着实令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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