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鞋900字
我不否认我对拖鞋有那么一点偏见。
时下,大街小巷,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形形色色,几乎都穿着拖鞋叭嗒叭嗒恣意放肆地走着,其上扬的脚趾头还带有几分骄傲的笑意。学生穿它,年轻人穿它,甚至有些白领上街也穿它,天天让鞋帮和脚后跟分分离离若即若离,我的确不敢恭维。
当然,拖鞋既然被发明出来,就有它的“用武之地”。如在社区里,下楼到屋后的市场买斤白菜,或到屋前的超市买瓶酱油时穿拖鞋,才用上了地方。但若穿着拖鞋游玩逛大街,横看竖看就是别扭。
每到上街见到趿拉着拖鞋的人(只针对自认为fashion的所谓的“新新人类”),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掉价”,即使他(她)穿着“NIKE”、“adidas”或戴着几点几克拉的钻饰。我不止一次在街上遇到一些仪表出众,相貌堂堂的年轻先生或女士,赞叹之余,一眼瞥到透着十只大脚趾头的拖鞋,顿觉大煞风景,印象也大打折扣,之前的美好感觉荡然无存,只得把目光勉强游离开。
上街穿拖鞋,其实代表着一种态度。一种为人处世的态度。上街穿拖鞋者,说轻点是随意、不拘小节,说重点的轻浮、大大咧咧;说好听点是自在闲逸,说难听点是品位不高;说浅点是不顾个人形象,说深点是有损市容市貌……
那为什么拖鞋在街上比普通话还普及?
“上街穿拖鞋凉快。”穿拖鞋者如是说。没错,你是顶凉快,殊不知这可能是一种视觉污染。你要图凉快也行,皮凉鞋或沙滩鞋都是不错的选择,为何要让大脚暴露得如此彻底?再说,那几平方厘米裸露的皮肤能带给你多大的凉意?万一有的人得个脚藓、脚气病什么的还污染环境卫生……可见,这个观点是经不起推敲的,这种行为还是一种慵懒的生活方式所致。
“上街穿拖鞋也方便。”穿拖鞋者接着说。的确,穿拖鞋不像帆布鞋运动鞋要系鞋带,不像皮凉鞋沙滩鞋要卡环扣,只需用大脚趾和二脚趾一夹,或用前脚背一勾即可完事出门。这看似挺方便,但走起路来不知是否有别扭之嫌?光听噼里啪啦的声音就畏人三分,它带给脚的不适就不用说了。再有,假如你上街遇上摸手机的抢提包的扯项链的扒钱夹的,当你发觉时,那小贼早已用皮鞋布鞋或运动鞋溜之大吉,你能用噼里啪啦的拖鞋飞奔追赶?估计刘翔也心有余力不足。这时,你是否会对着夺路而逃的贼的矫健潇洒的身姿望贼兴叹?如此看来,上街穿拖鞋确是方便,方便了你,也方便了觊觎你口袋的人。
……
现在,你是否还会对上街穿拖鞋情有独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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