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600字
很少能有一本书象那样,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边又一边。它讲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阴差阳错般地来到了繁华的都市纽约。它诚实,善良,略显土气,喜欢与老鼠,猫等生活在最底层的动物为伴,与光怪陆离的都市格格不入,初到城市时的不适应,使主人差点把它送走,可它却有着超凡的音乐天赋,它用美妙的歌声打动了主人,也打动了所有人,它帮主人摆脱了窘迫的生活环境,也使得人们对它刮目相看。可当它名声鹊起,大红大紫的时候,它却并不开心,因为它觉得自己少了自由。于是在塔克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毅然离开了繁华却人情淡漠的地方,回到了平静却又充满生机的故乡,去过那自由自在的生活。
每次读这本书,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对于现在的人来说,柴斯特的行为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很难想象现在会有人愿意放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环境,放弃自己的名利去过平淡无味的生活。可仔细想想,不可否认它的安逸生活是靠自己辛勤劳动换来的,而且这种劳动是在它并不情愿的前提下进行的,哪怕是身体不舒服时,一天两场的演出也必不可少,对于柴斯特来说,失去了自由的生活毫无意义。
想想我们的学习,如果没有下课休息时间,没有音乐课,美术课,体育课等让我们缓解紧张的神经,而是每天无休止的学习,而没有任何娱乐休息时间,我想:我们也不可能坚持下来。因此我有些理解柴斯特离开纽约回到家乡的行为了,虽然那里的生活平淡,可那里充满了自由的气息,可以无拘无束的生活,歌唱。。。。。。
自由是每个人都无限向往的,没有自由的生活将变得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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