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500字
书,被作家叶文玲称作“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十分贴切。
我很爱看书,只要手中一有书,我就忘了吃饭。一个星期日,妈妈不在家,没有一个人给我做饭,于是,我便拿了本“青鸟”,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正当我快要钻入书中时,一阵敲门声吓了我一跳,我意识性的抬了一下头,看看窗外,天哪,我竟已从早晨一直读到傍晚了!
有一次,我在看书,老妈叫我去吃饭,由于书中的故事情节十分有趣,我没有听见,老妈一见我迟迟不来,就使出100分贝的嗓门:“快去吃饭!”这声音实在太响了,我怎能听不见,于是慢吞吞的答应了一声:“哎!”我本想再看一页就去吃饭去,可书中好像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吸引着我,我又看了下去。终于,老妈发脾气了,她吼一句:“吃就吃,不吃拉倒!”吼完,她就出去打牌了。
我坐在那儿还是看,过了好长一会儿,我才想起早饭没吃,这时,墙上的钟响了7下,我以为是早上7点,可一看表,已是傍晚时分了。
读书可以增长知识,开扩视野,曾有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是让我们多看书。
我爱看书,因为看书可以丰富想象,提高写作能力。当你认真看一本书时,你能和数融为一体,把自己当成主人公,我很喜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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