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高于一切700字
生命高于一切,是啊,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了生命就没有了一切,既然生命如此宝贵,那我们怎样珍惜它呢?
曾在书上看过,我国平均因车祸死亡人数达到10万人。这些人也许不是我们的亲人,但牵动我们的是对生命的敬畏,是那每一个也充满生机活力的生命。
如果地震是天灾,那么车祸就是人祸,天灾不可避免,那人祸呢?难道也不可避免?每次眼睁睁的看这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轮的滚压下变成冤魂,我不禁流下了泪水。怎么办?难道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么?不,可以避免的只要按照交通安全法去做,就毫无疑问。最基本的就是过马路,过马路,每次都面临考验。有人争先恐后,生怕错过那短短十几秒的绿灯;有人腹背受敌,走在斑马线上却遭遇二到三股车流的夹击―――两个右转或再加一个左转;有人轻视游戏规则,却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此,我希望大家能遵守以下规定:
1。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2。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3。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4。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5。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6。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7。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如果大家,全世界人都做到了,那世界就不会再有交通事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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