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走边唱700字
我喜欢唱,大声和唱,放肆的唱,把一切都唱出来。我没有像电视上的明星一样,拥有动听的歌喉,也没有他们扎实的唱功,我写不出优美的词,调不准好听的调,唱不出动听的歌,但我就爱唱。
不分时间、地点、不论什么大小场合,场里总哼着那些小曲,唱着那些小歌。边走边唱,是我的习惯,用歌词表达我想说的话,用音乐表达我的心情,不停的喧泻。走去上学的路上,背着书包,唱着小歌:“背上一个大大的书包,再见总会再见,每个路人熄灭一盏灯……一路上哼着歌来到学校。心情不好时,我自己走在马路上,发了疯似的嚎叫,把分贝拉到最高,我只知道,谁也不认识我,这就是让我唱的理由。
和很多像我这样的人,白天会约上我的好朋友一起去逛街,唱歌、玩电玩或是去到想去的地方,喝杯咖啡聊聊天,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过着年轻人向往的最自由、最开心的生活,可是一到晚上夜幕降临的时候,我觉得全世界都安静下来,我会开始拿出我的吉他,弹一弹我的钢琴,唱着我喜欢的歌,全世界都在静听,我的歌一弹我的钢琴,唱着我喜欢的歌,全世界都在静听我的歌。
唱着那首反反复复不变的歌:“因为我是开心的一个人,悲伤也会有,不过不会让你看透,我是幸福的一个人,不幸也会有,我习惯藏在我的身后……”。
或许我唱的不够好听,没有观众,但我总会觉得,全世界都是我的观众,他们一直在默默的聆听,听着我每天对它的诉说,每天发生的事情,不论是高兴的,还是不高兴的,总会一直耐心的听我唱完。我喜欢边走边唱,把我所有的事全部唱出来,与他们一起分享,于是,我唱在哪里,他们听在哪里,我一直不停的边走边唱,他们一直不停的听我唱。边走边唱,无论你走在什么地方,都会有观众听你歌唱,整个世界因你而变的安静,因你而停下来。
我喜欢唱,我喜欢大声的唱,我喜欢放肆的唱,我喜欢边走边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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