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握住你的手1200字
(一)
戈多不见了!戈多不见了!戈多不见了!
我,要去找他。
(二)
小镇的边缘屹立了一幢土房子。它没有主人,他与周围新建的洋房显得格格不入,但是,没有人知道它为什么存在。常年为雨水所浸染的蓬顶土寻回了大山的气息,直到有一天风赐予了它一个生命---一粒蒲公英的种子。戈多在赠与它人类的情感后便悄悄的离开了。
(三)
我将对戈多的思念化为伞束,在风中开始了寻觅戈多的旅程。
(四)
我在这世俗的竟显精致的女子身上开始了漫漫旅程来的第一次休憩。
她是四十年代大红大紫的一时无二的文坛星宿。迷恋她的读者叫她,爱玲。她喜欢于夜晚的灯下用文字夜祷,她喜欢用文字和读者们拉家常,她更喜欢用文字洞穿纭纭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是我知道,她和爱恋她的人们始终是保持着距离的,她从不允许外人窥探她的内心。后来她爱上了一个男人,但就是这个让她深爱的男人,成为了她往后不得不远走他乡的罪过。
她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的说一句:你也在这里吗?”
这话让我想起了赠与我情感的戈多,但就在那时,我更想对她说:“我想握住你的手!我想帮你卸下因为脆弱才苦苦支撑的假面,让阳光普照于你的心房。”
后来,她消失了,消失在大洋彼岸,只留下一本叫做《传奇》的集子,以及更多喧闹却又掺杂着浓重孤独感的作品流传于世。。。
(五)
爱玲的离去让我决心远离城市的浮华,走向山林。直到我遇到了她,一个具有林木苦涩气息的女孩。她张扬着满头乌黑的长发放逐灵魂到世界各地流浪,甚至住进了人迹罕至的撒哈拉。我喜欢她的英文名字ECHO,译为回声。但是更多的人管她叫三毛。我想,她的生活截止到那个男孩彻底地钻入她的记忆之前都可以算得上是幸福的吧。但是那个男孩还是消失了,她不会再去写他,因为那是她的宝贝,她的秘密,她不会再谈了。
她说:“幸好现在痛的是我,如果是荷西,我拼了命也要和上帝换他回来。”三毛,看到你泪眼婆娑,我真想握住你的手,陪伴你走完剩下的人生,尽管我知道,荷西是不可替代的。
最后,她还是永远的消失了,到另一个世界去追寻她的爱人,惊世的《滚滚红尘》成为绝唱。
(六)
我在风中沿着山脉漂移,戈多的影象在眼前游离,我开始置疑是否还要感谢他赠与了我的情感。但我却撞见了横卧在铁轨上的海子。我力量单薄,我试图大声呼救。而他却表情淡然地仰望着天空,低吟着《单翅鸟》:“单翅鸟为什么要飞呢/为什么/头顶朝着天/躺着许多朴素的光线。”最后一句让他的表情在阳光下变得分明了。
“你们都不醒来/我为什么/为什么要飞呢”。我依稀地明白过来,海子正试图用致爱的诗歌让他漂泊的灵魂得到垂死的幸福。
列车呼啸而过,没有迟疑的。
海子,我多想握住你的手,我们要一起去建造一幢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个渴望飞翔的人终究是死于大地了,但是谁敢说海子的死不是以另一种姿势翱翔呢?
(七)
我终究没有找到戈多,也不想找了。
我将他赠与我的情感屏弃于风。
(八)
土房子在一个夜雨绵延的夜晚崩塌了。
有人说,戈多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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