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变700字
小学时的我是一个爱玩不爱学习的小孩。老师一直想让我改掉坏毛病,直到初中的我变了。
上了初中我不爱玩了,因为我知道初中是一个重要阶段,所以我知道了,我要好好学习,不再爱玩了;我要改,把我的人生历史改好了,以前六年级我还很散漫,不和班里团结,经常受到老师教导,自从上了初中,我懂了一个人想要学习好不光是个人问题,要有集体性,不能有个人主义思想,要团结。只有团结,才能把学习搞上去。记得有一次运动会,我想参加,老师说:“看他跑多快让他参加,如果你要是不如他跑得快我就不能让你参加。如果你比他跑得快,有耐力,我就让你替他参加比赛。”我说行。果然我输了,他赢了。我要跑到了我们班这我看他是第六名,我说他是笨蛋,连第二名都拿不上,还说那一滴,拉倒吧你!我藐视他说。就在这件事上有2个不足:1。我瞧不起人,2是最主要的,我没有班级集体性,而到了初中我知道了不管某个人没有达到自己的目标,但是他尽力了,不管得第几。
在初中的田径比赛中我看到了,我看到了不是我们弱而是他们强,虽然他们强但是我们尽力,我们班得了三个第一名,“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的变化太多了,不管什么方面都有所提高。在纪律上我以前就是一个不遵守规律的人,在上早操时人家向里凹,我就想外凸出,我站在中间,人家一字横队我还就出来,这个毛病我改了,我把毛病改掉让我做一个文明小孩儿。
这有几方面有所改变,比如我以前1米35,现在1米42,以前小动作多得是,而现在小动作改没了,以前我爱闹,现在我改了,我要把坏毛病统统从我的毛病的心袋里取出来,积得太多了,我要扔掉他,让他从这个世界消失,我要彻底改变自己,改变我坏毛病多多的小孩。
岁月的年代里,毛病是坏蛋,幻想的年代里,毛病是妖精,虚假的年代里,毛病是怪兽,在我的年代里,毛病从此消失。
我是一个不爱玩,爱学习的小孩儿,我从初中把坏毛病改掉咯,我的变化太大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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