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忘记500字
我从不相信一个无情或多情的人可以为了一个人而真正改变本性。除非他一直没有追到她并且还没有厌倦,否则一到手就不稀罕了。
很多人追求的或许不是那个人,而是一种充满诱惑的刺激感。
突然想起年初时在惜缘笔记本不为人知的地方写下的寥寥数字,有种恶作剧的小激动。
I like 《best song ever》。I hope that you don't forget me。
不知道这个臭小子,现在把那必修三的笔记本扔到那里去了。又有点失望滴想,或许这辈子他都不会发现在他本子的最后几页的中间印下的那两行字吧。
他更永远无法想象,我当初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下的那两行字,面对着即将分离的不舍,我大胆地豁出了我的不顾一切。我甚至奢求地想,只要他不忘记我,总还是好的。即使回不到从前打闹嬉笑的快乐日子,只要他还记得,就足够了。
现在我写下的这些文字,旧事重提,每次提起来,都是幸福且满足的。能有经历如此,夫复何求?
只是无论过去多久,都无法忘怀那张笑得纯洁眼眸清澈的面容。每次看到他经常打球的那个空旷的地方,我总是会不由自主地默默停下,望着那个空旷的地方发呆,条件性反射地想起他打球的样子,阳光的笑容,和不羁的眼神。有些东西,记住很难,忘记很简单,有些东西,记住很难,忘记也很难。
我想,我给了自己这么长的时间去忘记,都没有如愿,我觉得此生怕是忘不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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