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趣事700字
以往,每天早上,都是爸爸买早点给我吃,但那早点实在不合我胃口,于是我提议以后每个给我70元,由我负责买早点,多出来的钱权且当作我的劳务费。爸爸妈妈欣然同意了。
第一个星期的第一天,我早早起来,骑着一辆小自行车,穿过马路不一会儿就到了目的地—宁波点心店。那里人头攒动,生意真兴旺。我买了生煎、豆腐花。。。。。。。一路上,闻着从塑料袋里飘出的香气,馋得我口水直往下淌。回到家,爸爸妈妈兴致勃勃吃了起来。一个星期结束了,他们觉得我的服务态度很好就有多加了10元,我心里乐滋滋的。嘿,这样不仅可以吃到可口的早饭,而且还可以买许多漂亮的文具。
过了几个星期,我心里盘算开了,若每天买便宜的早点,那我拿到的零花钱不就更多了吗?
于是,这以后我仍就早早起来,不过目的地是小菜场,那里有许多便宜的早点,如淡馒头、大饼、油条。一天两天过去了,风平浪静没人提出异议,不过到了第五天,爸妈提出抗议了;“为什么吃这么差的早点?难道钱不够了?”我脑子一转煞有其事说:“这几天,买生煎、豆腐花的店都在装修,停止营业,三个星期后重新营业,你们只能熬一熬了。”见父母信以为真,不再追究我心里偷偷直笑,呵呵我可以赚大钱了。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由于我太贪得无厌,一直给他们买白馒头吃,于是爸妈揭竿而起,首先他们突击检查我的零花钱,嗬,不数不知道,一数下一条,才五个星期,零花钱数将过百元大关,然后,他们再到早点专卖店去看,买生煎的店依旧开着,就这样我的谎言终于被揭穿了。
最后,他们不仅没收了我的零花钱,而且让我下提前“下岗”。哎!我这五个星期的力气算白花了,心血算白费了,我又成了一个一分钱也没有的“穷光蛋”了,眼睁睁地看着诱人的文具在我眼前,远去,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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