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600字
提起《鲁宾逊漂流记》,我想大家并不陌生,它是英国小说家笛福的作品。这部小说主要写了鲁宾逊在一次航海事故中,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热带孤岛上。他是幸运的,因为整艘船上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又是不幸的,小岛上的一切都处在原始状态,无水无食。鲁滨逊没有向困境屈服,他靠自己的双手和毅力活了下来并生存了28年之久。他种出了大麦,制成面包,满足了自己的需要;他驯服了山羊,有了肉食来源;他还烧出了陶瓷,收留了一个仆人“星期五”,甚至建了一个带有篱笆的“别墅”,最后,他搭上了一艘英国船,回到了英国。小说塑造了一个具有大无畏英勇冒险进取精神的男子汉形象。只要一和他比起来,我的脸就会一下子红到脖子根。
周六下午,我要去上补习班。本来说好了是爸爸送我的,可是他临时有事,妈妈又不在家。别无他法,我只得自己走着去。可是补习班离家实在是太远了,就算妈妈骑车送我还要二十多分钟呢!我心里不免打起了小九九。妈妈一个电话打过来说:“你别想让我送你,都是大人了,自己走去不行么?”
我放下电话,嘴里嘟囔着,极不情愿地背上书包走出家门。妈妈送我时,我都是坐在自行车后闭目养神的,从不记路。今天可惨了。过了路口的红绿灯,我连东南西北也分不清楚了。我走走停停,从家到补习班足足用了40分钟!在我上气不接下气地埋怨爸爸妈妈时,突然想到了鲁滨逊,在那么多的困难面前,他都想办法去解决,而没有轻易放弃,面对这么一点小事,我又有什么资格说“不”呢?
有时候,一本好书就是你的一个老师,教会你在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一个人拥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坚持到底的勇气是最可贵的,这才是一个人身上最有价值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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