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500字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后,心情很复杂。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个孤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最后终于经过自己的努力回到自己原来生活的地方。
我想,如果我也生活在鲁宾逊的那个时代,也和他一样,有着相同的经历,不知道我会不会和他一样,能凭着自己的头脑从哪个经常有野人出没的地方活着逃出来。不过,我想应该不可能吧,话说回来了,我也不可能生活在那个年代。而且,现在不是旧社会,不会有人再被奴役了。鲁滨逊就是想要自由,所以才从主人家逃了出来,从此踏上了漂流的路。
现在我们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和旧社会的生活一比,我们过的生活简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
从前人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亲力亲为,有些人甚至还过着吃不好穿不暖的生活,有些小孩子上不了学,就只能给一些大户人家打工。现在就不同了,我们不仅吃饱了,穿暖了,还吃好了,穿美了。以前人们穿的衣服都有补丁,现在有一点点不干净就扔了。
我在想如果鲁宾逊没有把星期五救下来他就不能到有野人的地方去跟他们借船,划回自己生存过的地方。如果他当时没有清醒的头脑,为自己建了一个藏身之处的话,恐怕他早就被野人发现给杀掉了。如果他当时没有从主人家逃出来,可能就不会有这一次经历了。如果他没有出生在那个年代可能就不会给别人当奴隶了。
看完这本书后,鲁宾逊的样子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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