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500字
寒假期间,我读完了英国的丹尼尔——笛福所写的《鲁宾逊漂流记》。我真的为故事里的主人公鲁宾逊感到自豪和骄傲,因为他使我明白在困难面前不仅不要半途而废,还要迎难而上。故事的情节是这样的:鲁宾逊在一次航海历险中流落到了一个人迹罕见的荒岛上。那岛上有许多的野兽,许多自然灾害和吃人的野人,十分的可怕。可鲁宾逊并不害怕,他充分的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救出了同伴,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回到了家乡英国,成了一个大富翁。
有一天,鲁宾逊在岛上生了厉害的疾病,他在无记可施的情况下,想起了西班牙人的治病方法,他立刻照着去做,喝了浸泡过了的烟叶的朗姆酒后跪下来,向上帝祈祷。过了几天他的病就好了,几个星期后,身体也完全的复原了。我是一个基督教徒,可我却不是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徒,因为基督教忒每个星期天都要去教堂去听牧师传福音,爸爸妈妈都要去,自然而然的意味着我也要去,可我却不喜欢那里,每次爸爸妈妈叫我去教堂,我都拖拖拉拉的,还说不想去教堂,惹爸爸妈妈生气。
现在我才知道,确实有耶稣这位万能的伸,他为我们被钉子钉在了十字架上,他使我的病痊愈,使我妈妈的脚不疼了,所以,我决定每个星期的星期天都去教堂听牧师传福音。
鲁宾逊,要不是你提醒我,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也不会去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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