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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偌大的一个世界里,寻找真正喜欢的,很难。
------题记
很久都没有好好的伫立在这面窗前,安静的看底下晃动的人影。我喜欢这个有点陌生的姿势
两个,三个,几个一堆,没有表情的对着旁人微笑。许多独立的影混在其中。躬着背,双手插在口袋里,目光盯着被泥溅脏的球鞋,然后暗暗惋惜。我就是这种人。喜欢低着头沉默的脸被发遮住,迎着风瑟瑟的走着。那些穿鲜艳颜色衣服的女生,往嘴里送食物的同时还不忘吵闹,嬉戏。或许这种活泼的场面再与我的今生无缘了。
我有你们不懂的快乐。真的。譬如周末去图书馆,途中遇到了熟人然后把目的地告诉她,然后听到“好发狠”之类的感叹。从不例外。疑惑这 二者间到底存在何种亲密关系,惹得所有人都非得将它们扯在一块。我只是喜欢文字。在文字中找自己的感觉,然后用笔记下
小四说,文字是不快乐的开始
也许。当我疯狂的游戏时,或许已经忘了该如何向别人表达心底想说的。于是每天习惯的将重要的不重要的一并写下,体会文字带来的快感。对着那些刻意堆在一起的“作品”。会小有成就感和骄傲,虽然这只属于我自己
偶尔也会发表高见,但经常引来嘘声或是“变态”诸如此类的词。很多个 时候。我喜欢注意女人变形的小腿,丑陋而粗壮。喜欢阴冷不语,头发盖过眼睛的男生。看他们孤寂而落寞的背影。喜欢看人失声痛哭。喜欢苍老的人忆起发黄的青春,孤傲的人忏悔错过的爱情,明星失宠后凄然的一笑。喜欢穿着褪色衣服的老人走街串巷的捡拾破烂。喜欢缺了口的啤酒瓶或是一只被踩扁的易拉罐在地上滚动,然后静止
喜欢躲着面,戴着耳塞,张着嘴在老师经过的地方随音乐一起哑的歌唱。耳膜充斥着最狂热的摇滚,而周围是静的一片。在按下OFF键之时对自己嘲弄的笑。
喜欢买戒指,虽然手指不顶漂亮,喜欢在微弱的光下照镜子,暗赏右耳上那颗淡淡的痣。
喜欢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戴款式简单的手表。骑着车回家,篮子里装满了鸡蛋和白菜。穿好围裙认真的为电视前的女人熬汤,小心翼翼的用勺试尝其中的味。喜欢单相思的女人在心上人的新婚之夜,在雨中持伞默立。更喜欢在最薄弱最不设防的时候,挖出自己最痛的那一部分,然后颤抖,然后哭泣。然后让心灵淌出血来。
直到最后我已明白,喜欢和不喜欢没有理由而且不知不觉。而淡忘同样了无痕迹。忘了就是忘了,再怎么寻也永远不可能如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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