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500字
所有的水果中,我最爱鲜红欲滴的草莓。
草莓最大的特点是甜中带酸,让人越吃越爱吃。草莓有圆形的,有心形的,也有椭圆形的,它的顶端稍有点尖,底部有一个像五角星的,绿盈盈的花托,在外皮上有密密麻麻的淡红色的小籽。熟透了的草莓深红深红的网 ,红得像涨红色的娃娃脸,让人一看就垂涎俗欲滴。
记得有一次,妈妈下班回来,笑咪咪地说:“猜猜看,妈妈给你带回什么好吃的呀?”“苹果?”“香蕉?”“梨?”我把这些都猜了个遍,妈妈还是摇摇头。当妈妈把它呈现在我眼前时,“哇!草莓!”好漂亮的颜色,红得有点发亮的感觉。要知道,这可是我最爱的水果哟。我拿起一个摸了摸,表面不光滑,有点粗糙,凹突不平,凹点上镶着一个比芝麻还小的绿色的籽,就像一颗颗小翡翠。接着,我跑进厨房用水冲洗了几颗,就迫不急待地拿起一颗咬了一口,嗯,那甜甜的汁水溢满了嘴,慢慢流入肚子,酸酸甜甜的,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劲儿!
草莓为人们做的贡献太多太多了。可以解渴,可以美容,营养价值很高。妈妈用它给我做奶昔,做果汁……。吃多了草莓再吃别的东西时,才知道牙齿被酸倒了,有时真的连吃豆腐都咬不动,这时才想起大人们说的话好吃也不能贪吃,但为时也晚了。
啊!我爱草莓,爱它那朴实、平凡的外表,默默奉献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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