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记事1100字
小时候,听满叔讲,有种小虫,名叫怪哉,没长脑袋,没生尾巴,来无影,去无声,碰到烟呀雾呀,水呀气呀,马上化解,很难逮住,要是逮住了,泡酒吃了就会成仙。
多年来我.一直在寻觅这神奇的怪物。有一天,见到一位农村老太婆,沿着乌江岸边的沙路,不时弯腰捡起别人扔掉的卷烟锅巴,装进自己的烟袋。问她捡来干什么,她不睬我,又弯腰捡起一截,塞进烟斗,接上明火,吧哒巴哒,吸个不停,直到烟里哧哧作响,一弯白烟消散在晴空。过了瘾,才笑眯眯地对我说“毛崽,你不晓得,人的肚皮里头有好多烟虫在梭哟。这点烟锅巴一进去,虫虫就化了。”
啊?碰到白烟就化解,莫非烟虫就是“怪哉”?
又一天,耳边响起一阵油腔滑调:“收酒瓶子,香槟、乌江、大关、鸭溪,样样都要:”抬头一看,一个肩挂背篼的老汉晃到窗前。我递过一只空瓶,他未接稳,残酒漫在窗台的灰尘中。他急忙将那花白脑袋向下一埋,用那吸盘似的双唇“唿”地一下,那摊酒味全吸进肚囊。他仰头“嘿”了一声:
“毛崽,人的肚皮里头,酒虫多得很。怪得很,这口好酒一下‘肚家寨’,虫虫就化了!”
酒虫一遇酒精,立刻化解,如此说来,“怪哉”又该是酒虫?…
十年浩劫开始了。首先遭到浩劫的,当然是那些有真才实学的知识分子。他,被那些别有用心的造反派扣上“反动学术权威”的罪名,被几个暴徒五花大绑,押进会场,被两个鲁汉按着脑袋强迫认罪。他奋力摆脱魔掌,甩了一下长发,昂首向天,放声大笑,结果被歹徒用钢钎打断了右手。不久,好客的监狱接待了他。三年后,被造反派遣送愿单位,强迫他敲钟,这个怪人.每天只敲九下,多半锤也不敲,因为造反派每月只赏给他9元人民币的生活费。结果,被造反派一脚踢到农村劳教。
一位村姑侍奉了他,为他生了一男一女。孩子该读书了,妻子就求丈夫取名,丈夫冷冷地说:“还用得着我来取么!农民干活,男子每天评十分,女子每天评八分,这是人民公社的规矩:你照章办事就行;儿子就叫他‘十分',女儿就叫她‘八分',”贤惠的妻子只好照章办事。
后来,他平了反,好不容易从十八层地狱中爬了出来。可惜不能重操旧业,长期抽烟酗酒已成晚期胃癌。他不愿拖累妻子儿女,偷偷弄来满瓶酒精,对着胡子,仰面一栽-----当他的学生从四面八方灯笼火把地赶到他身边时,他已躺在花圈编织的乐园里。陶潜的《挽歌诗》中唱过: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巳歌。列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不过,这位老师是不能“托体同山阿”的,他只能进入火葬场,爬上高烟囱,然后落入西方极乐世界!
现在,我总算找到了真正的“怪哉”。怪哉,不是满叔说的那种怪物,也不是东方朔先生说的那种小虫,而是一个冤魂,一个被人扭曲了的冤魂!这个冤魂,最终化解在苦酒里,可惜,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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