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1000字
2009年06月08日 星期一 18:11南京大屠杀是中华民族躯体上无法消弥的伤疤,六七十年过去了,昔日的屠场已再度成为一座繁华的大都市,在平常的日子里,我们仅仅能从教科书上知道“南京大屠杀”这一名词,我们已经很少提及这段历史,然而,这段历史不能忘却,也应该忘却。
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者占领中国南京,在日本华中派遣军松井石根和第六团师团长谷寿夫的指挥下,日本使用集体枪杀、活埋、刀劈、火烧等惨烈手段,经6个星期的血腥屠杀,在南京杀害中国平民和战俘军人达30多万人,南京大屠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极端残暴的法西斯兽行!
当国民党军队在南京战败后,日军占领南京城,在南京地区烧杀淫掠无所不为:
1937年12月15日,日军将中国军警人员2000多名,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扫射,焚尸灭迹,同日夜,又有市民和士兵9000余人,被日军押往海军鱼雷营,除9人逃出外,其余全部被杀害。
16日傍晚,中国士兵和难民5000余人,被日军押往中山码头江边,先用机枪射死,抛尸江中,只有数人幸免。
17日,日军将从各处搜捕来的军民和南京电场工人共3000余人在煤岸港至元门江边一部分用机枪射死,一部分用木柴烧死。
18日,日军将从南京逃出被拘囚于幕府山下的难民和被俘军人5.7万余人,以铅丝捆绑,驱自下关草鞋峡,先用机枪扫射,复用刺刀乱戳,最后浇以煤油,纵火焚烧,残余骸骨投入长江。
更令人发指的是日军少尉向井和野田在紫金山下的“杀人比赛”,他们分别刺杀了106和105名中国人后,比赛又在进行。
在日军进入南京后的一个月中,全城共发生20000左右的强奸、轮奸事件,无论少女或老妇,难以幸免,许多妇女被蹂躏之后,又遭抢杀、毁尸,惨不忍睹,与此同时,日军遇至即烧,从中华门到内桥,从太平路到新街口以及夫子庙一带,大火焚烧几天不熄,全市约有三分之一的建筑物和财产化为飞烬,无数住宅、商店、机关、仓库被抢劫一空,劫后的南京,满目苍凉。
《远东国际法庭判决书》中写道:“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纵的野蛮人似的来污辱这个城市”、“江边流水尽为赤,城内外所有河渠、沟壑无不填满尸体。
据1946年南京军事法庭查证:日本集体大屠杀28案,19万人,零散屠杀858案,15万元,共三十四万多人(不包括秘密活埋、江水冲走等)。
南京大屠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惨绝千古人寰。
大江东去,不复返。
逝者西去,不复归。
但我们要永远记住耻辱,永远记住南京大屠杀,因为“遗忘屠杀,就是第二次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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