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书的我700字
我叫李云娟,我有很多爱好,其中我还是最爱看书,我可是我们班著名的小书虫哦。我看的书可多了,有些书都能倒背如流。比如:杨红樱的《笑猫日记》和《淘气包马小跳》、高尔基的《童年》、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
我又有时为了看书,还做错了很多事呢,想起来就觉得自己真是个书虫。
一天,正在烧水的爸爸,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要出去一下,临走前,特意嘱咐我,要把水烧开。可我只津津有味的看着《童年》,我不经意的说:“知道了”。说完,爸爸就出门了。而我完全不当一回事,继续看我的书,完全忘记爸爸嘱咐我的话。我越看越入迷,我的好朋友来了,他还告诉我:“李云娟,你那水开了,怎么不管啊?”“哦,水开了”我盯着书说“啊!水。。。水开啦!”我这才反应过来,朋友对我的反应先是疑惑,后来转为恍然大悟,然后对我说:“都是书惹得祸啊,I服了you!再这样下去,你就变成书痴了!我就纳闷了,看书难道能当饭吃?”我立刻反驳:“这你就不懂了,书中自有黄金屋啊。”我那朋友自然就无语了。这书痴的外号,正是从这件事中,出来的。
还有一次,我到朋友家去玩,看到了朋友的书桌上有一本叫《笑猫日记》的书,我拿起来读了几段,发现这本书写得很好,就向朋友借了这本书,花了一天的时间我读完这本书,但还想接着读下一本就去新华书店买了下一本,一本15元,我用我的零花钱一口气买了3本,要是让我买别的东西我才不呢,没关系,这是买书,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从那以后,我把所有的零花钱都用在了书上。当天晚上,我睡得很晚,是因为我看书看多了,所以不知不觉的忘记了时间。第二天听妈妈说,昨天晚上,我说梦话,都是念书里的內容呢,妈妈说:“你这一生,看来要和书结下不解之缘啊”。
我认为,读书不是要死记硬背,而是要体会出它所含的意思,每本书里面都包含着一个哲理,需要用心去体会它。
这就是爱读书的我,一个爱书如命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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