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1100字
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几百公里或是一两千公里,沿着河流或是穿过大桥,迷在市区或是绕城疾驰,要想追逐或是追捕你的人或事,总能望着尘埃被划开的方向,知晓你买了去往哪里的车票。
我们从医院降生,焕发着万丈光芒,哭过,笑过,在学校里开始自然模仿,渐渐才有了价值判断的理性选择,才有了“烟是人类的敌人”之类的自由思想,后来认识了诸如孙逸仙、毛润之、切·格瓦拉等革命前辈,也会想想“革命”之类的东西,继而来之的是“民主”之类的东西。既然革命民主到齐,那么“自由”也便不请自来了。我们与起点的距离渐而拉长,我们也从看到一个灯泡发出能不能吃的疑问,到知道灯泡是可以把晚上点亮的好东西,到对其产生灯泡为什么会亮的疑问,到用什么光亮强度或颜色的灯光制造怎样的环境感觉。认知与疑问,在思想主义领域与客观唯物主义领域之中互相追逐,并表现出相对于生命体格的不疲劳特征。在这种彼此追逐中,我们自身的完善历程愈加深刻,也就在脑海中留下思想狂奔的痕迹。
又或是当数年之后翻出旧信件,从抽屉里抽出旧照片,凝视书架上立着的几年之前读过的书,心中产生熟悉的感觉,就仿佛在某处辩认出了自家的车辙发出“这地方我来过”的感慨。不同于思想的过痕,人在现实的痕迹是以客观物质存在的。举以数例,你考上学校,录取通知书是一处痕迹;你过江船从朝天门下洞庭,船票是一处痕迹;某荣军在朝鲜战场挂花光荣归来,即使伤口痊愈,从军医处取出来的弹片也是一处痕迹,那就更不要说自驾穿越可可西里扬起的漫天沙尘或是游紫禁城穿过的鎏金宫门。更加广义的痕迹就要数张恨水小说的描写最为到位了,下笔数行无数过客,有与情节不相联系的路人,仅留下美丽记忆的丽人,有好人,有坏人,拿枪的人,唱歌的人,拉车的人,读书的人,在特定的时间点,即使匆匆而过,也会留下痕迹。还或是在过去的生命中各色事件,人们偏好把这叫做往事,听上去写下来都有一种厚重感。无论是单个的物件,特定的人物,曾经的事物,三者都共同指向你来时的方向,并随着时间的倒推逼近原点。物件带来的熟悉感,人物留下的认知感,事物给予的影响,合在一段时间里,放在一个空间中,投入脑海便成为了对现实里痕迹最好的记载,便是回忆。它记载了在生命中与时间一起狂奔的痕迹。
所以,单纯把“痕迹”称作“过往”是不太妥当的。这东西作为一种存在的事物,是有其价值上的利弊的。弊在于若是沉溺过去,它便死死拖住你,慢慢拖垮你,最坏的便是使人在感知过去与现实的巨大落差无法承受,将人径直拖向原点,偏离轨迹。而利在于把它当作口袋里钱夹里的财富,便会自然地增加周遭对人的公信力以及人自身的自信力。
与其将“痕迹”作为一种事物进行论述,我更愿意将它作为一种事物来感觉,更深入地触摸到它,将论述的白纸黑字省去,换取切身实际的充盈感,或叫幸福感。逆着尘埃被划开的方向回望,拍拍脑门和肩膀,轻轻说一句,你好,旧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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