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中永生700字
又是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夜幕中我家窗前还闪着点点灯光,灯下,我习惯地翻开语文书,怀着激动的心情再次阅读了14课—《我的战友邱少云》。
我一口气读完了全文,知道了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邱少云和战友隐蔽起来,准备突击391高地,但敌人使用了燃烧弹,邱少云在火中严守纪律,最后壮烈牺牲了的事。
当我读道:“邱少云只要从火里跳出来,就地打几个滚,就可以把身上的火灭……这次作战计划就全部落空了!”是啊,熊熊烈火烧身,不是凡人所能忍受的事,年轻的邱少云只要跳出来,随便打个滚都能扑灭身上的火,,但是他深知这样做的后果会不堪设想。为了这次作战计划的成功他严于律己,任大火放纵地在他身上燃烧,面对大火咆哮,邱少云又是怎么去面队的呢?我又急于读了下去。
“为了整个班,为了整个潜伏部队,为了这次战斗的胜利,邱少云像千斤巨石般……没发出一声呻吟“这段我深有感触,泪水夺眶而出。生命,对于邱少云来说,是那样宝贵,但又是什么使他放弃了生命?是啊!是纪律!生至死,邱少云忍受了半小时烈火烧身的滋味,直到最后,守纪律的他没挪动一寸地方,就连呻吟也没发出,这怎么忍受得了啊!我仿佛看见邱少云咬紧牙关,眉头紧皱,五指深深地陷入泥土里,手背经脉突兀;背上,大火乱蹿。烈火无情地焚烧这为年仅21岁的战士,他的皮肉……我不敢再往下想了,那惨不忍睹的画面真让人难以想象。他同样是人,铁的纪律却让他忍受了凡人所不能忍受的酷刑。大火烧得噼啪作响,好似一曲悲壮的英雄赞歌。
想想邱少云我又想起了董存瑞、黄继光这一些英雄,他们也是为了胜利,不惜自己的生命,视死如归。他们都是那样自觉遵守纪律。因而成了模范。再看看我们自己,哪怕是一个小会议,甚至是一个小仪式,只要站上或安静地呆上半分钟,就全身痒痒,比起别人真是天壤之别。这时,我敢到无比惭愧。
读完全文,我的心潮还不平静,沉迷于书上情节,掩卷而思,一个值得我深思的问题萦绕脑际:难道我们不应该像邱少云那样严于律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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