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100字
放暑假前,我读了一本名叫《我要做好孩子》的书,从这本书上我领悟到了父母的伟大和我们小学生应该怎样去学习,怎样去做人的道理。这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
书中塑造的主人公:小学六年级学生金玲,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的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深切,其中有有这样一个片段,打动了我:老师有很多,这里只说两个:旧的和新的。旧老师姓王,做新娘子不久,留着一头直直的柔柔的披肩长发,眼睛大大的亮亮的,嘴角总有笑意,对她的学生总有着阳光般的好心情。金玲一直喜欢披肩长发的女人,对电视里的洗发水广告有着异乎寻常的兴趣,再加上王老师脾气好,王老师自然而然就成了她的崇拜偶像。好景不长,王老师教了金玲不到一年,留学美国的丈夫替她办好了陪度读签证,就要辞职去美国了。老师要走的那几天,金玲就像是掉了魂似的,老是缠着妈妈眼泪汪汪的问:“美国有什麽好呢?她为什么要走呢?”妈妈说:“美国有什麽不好呢?她为什么不能去呢?你长大了,说不定也会去的。”金玲就非常惆怅,仿佛自己不久真的会离开家园一样……
读了这一段,我的感受很深,仿佛这件事就发生在我自己身上一样,金玲舍不得老师走,那是因为她已经对王老师有很深厚的感情了,如果换成是我,我也会很伤心,舍不得老师走,想极力挽回老师,劝服她不要走。但是,最后王老师去了美国,金玲给王老师写了一封信寄到美国后,王老师也回了信,金玲那时终于耐不住性子的欢呼起来,因为那信是传达室爷爷当着好几个同学的面招呼金玲拿信,金玲兴奋的满脸通红,双眼发亮,仿佛那一刻就是金玲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我们都知道,一个好老师,是多麽的重要,然而,就在王老师走后,金玲就感受到另一种关心,不冷不热的师生情。
新老师姓邢,50来岁的年级,瘦瘦小小的,总是穿着一双白色旅游鞋,走起路来脚下生风,说话急促,一分钟能吐几百个字,训起学生来一讲就是两个小时,学生都有些怕她。再读完这一段,我的感受是,这一定是一位严厉的老师,而且教学经验丰富,搁着是我,我也会怕这位一训学生就是俩小时的老师,有谁能不例外呢?可是正是这位老师,引起了金玲的注意,金玲本来就伤心在王老师走了的事实中,可现在,又来了一位严厉的新老师,自然也就想讨好她,不免以后的日子不好过了,可最后,金玲喜欢上了这位邢老师,最后走进了升学考试的考场。
读完这本书,虽然我的感受还不是那么具体,虽然我没有淋漓尽致的把它表现出来,但是,我知道了一点:其实,什么是“好孩子”呢?我想它没有固定公式的,只要我们真诚地去过每一天,认真地去学习、去生活,就是好孩子。我们渴望成为家长和老师眼中的“好孩子”,但同时也渴望和家长、老师成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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